瘋批客 (@hakkahot) on Threadshakkahot:
我實在太震驚了。教育部你們要不要派人出來說明一下?!
全國語文競賽的時候,小選手的家長,會簽一個「肖像同意書」文件,主要是同意,在這次比賽過程當中,讓主辦單位把選手的比賽過程,錄音、錄影,家長普遍認為這樣做成果紀錄,是可以的!
通常比賽結束後,小選手也會拿到每年比賽的光碟片(包裝會註明是非賣品),老師跟小朋友,可以觀摩影片中,得獎選手的表現,來自我提升。
可是現在有人發現,竟然有廠商在賣這些影像光碟,這些不是非賣品嗎?
不是僅供語言教學觀摩的競賽紀錄嗎?
怎麼可以放到網路上打廣告,還壓制成光碟來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