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紀賢後來在受訪時說到: 「你相信嗎?徐維嶽在偵訊錄音帶關掉後跟我說:『你害我輸了好幾千萬』,那時候法警還站在旁邊。」
徐維嶽是當時偵辦何紀賢的檢察官。 假球案辦到一半,徐維嶽因為涉嫌貪污被停職。最後判處有期徒刑 20 年、併科罰金新臺幣 500 萬元、褫奪公權 10 年,全案定讞。 ... 有許多像是何紀賢這樣的球員——例如 2010 年 La New 熊隊選手陳峰民——即使最後獲得無罪判決,但他們再也回不去球場了。
檢察官跟他說:「你害我輸了好幾千萬」——何紀賢假球案的醜聞不僅摧毀了球員的職業生涯和名譽,也嚴重損害了球迷對聯盟的信任,甚至讓中華職棒面臨解散危機,更遑論捲入冤案對當事人帶來無法抹滅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