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自金門駕船到中國海域 判刑4月、支付公庫6萬 | 社會 | 中央社 CNA
許姓軍人今年7月未經許可駕駛快艇裝載各類電子產品等,自金門烈嶼航至漳州附近海域,返金時遭海巡查獲。

金門地院審理,判許男4月徒刑,緩刑2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台幣6萬元。
掰噗~
1 weeks ago
有這種事!?
秘密客
1 weeks ago
這是走私吧,未遂的也一樣要罰,所以看來是輕輕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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