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在《憲訴》惡法三讀前 繫屬中案件應準備聲請暫時處分--上報>>藍白兩黨在憲法法庭僅剩8位大法官的情況下,一方面不履行忠誠義務延宕大法官人事案之排審,另一方面卻企圖修法將憲法法庭的最低評議門檻設為10位大法官(即大法官總數的三分之二),此舉將使目前繫屬於憲法法庭的上千件案件,因大法官人數不足新法要求的定足數而無法繼續審理,並可能影響新案之聲請。
>>為保障人民受憲法所保障的訴訟權,避免人民受到國家基本權侵害時,無法透過憲法法庭獲得救濟,或因憲法法庭停擺而使權利獲救濟之機會遙遙無期,我們建議目前案件繫屬於憲法法庭之訴代,一旦立法院三讀通過癱瘓憲法法庭運作之惡法,可本於《律師倫理規範》第27條第2項「律師應依據法令及正當程序,盡力維護當事人之合法權益」之精神,為目前繫屬中案件聲請暫時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