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遊行亮點除了憲法大大大前輩李鴻禧教授(教授和義美老老闆曾聯手救援雛妓超酷)跟馬統丐提名的黃虹霞前大法官都走上街頭,洪偉勝律師的犀利發言等等讓人印象深刻外,我看到許宗麟律師的發言反而是覺得這真的是一般人需要知道為什麼不能任由🔵⚪️💩癱瘓憲法法庭的理由。(內文下收)
我非常厭惡🔵⚪️💩的原因之一就是它們不斷破壞國家的制度和社會的信任。
說什麼大法官都綠的這種破🧠言論,照這種邏輯是不是過去有六十幾年大法官都藍的啊,怎麼那時沒出來罵ㄏㄚˋ?
更何況憲法法庭常常是一個最終救濟途徑,很多無權無勢的人覺得受到委屈時最後只能費盡一切力氣來到這裡,看看有無轉圜餘地。
現在要被癱瘓倒霉的是誰,不是民進黨,而是你我這些平凡無奇但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在生活中也許遭到重擊的小人物和司法系統的穩固。
最煩日常聽到一堆低智商言論什麼大法官不判死刑。
Excuse me? 大法官沒在判人死刑的他們只負責詮釋憲法ok?
更何況死刑釋憲案後來也判了部分合憲。
還有2018同婚公投結果就是支持專法不支持修改民法,DPP後來確實只能「按照公投結果設立專法」,但至今還是聽得到一堆87罵他們不遵守公投結果。
蛤?🧠要不要看一下?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投什麼啊?
所以今天洪律師最後吐槽我超有感,為什麼要亂投票又不負責,對自己跟周遭造成的傷害又一無所知,有夠荒謬。
許律師正文如下,我想是頗為淺顯、很好理解什麼權益正在被損害的短文。👇
許宗麟 (@hsu_darrow) on Threads第一次在法庭以外的地方穿法袍;
也第一次跟這麼多道長一起上街頭;
律師其實是個很多元的職業團體,不止執業方向不同、每個人的意見、偏好、價值取捨不一,更有可能為受託當事人的立場針鋒相對、言語相譏、私下khau-sé(啊,我是說可能啦,我都很尊敬我遇到的道長這樣XDD)。但今天在現場感受到的是
對這次憲法訴訟法修法及對憲政秩序、人權的一致憂心。
如果對憲法解釋稍微有接觸,其實就會知道釋憲往往是已經窮盡救濟途徑(要説成「死馬當活馬醫」,也是沒錯啦)的最後手段。它背後的故事,除了機關間爭議、地方自治這種聽起來比較遠的議題,但也可能是不忍心兒子名字被取諧音嘲笑、想要改名卻屢屢遭駁回的爸爸(釋字399)、或是只有國小畢業,但因不甘心罹有精神分裂的哥哥隨意遭警方臨檢,而要討個公道,一路自學法律拼到釋憲的弟弟(釋字535)、或是因共同被告自白當成自己自白、未經對質詰問、沒這個解釋就差點被執行死刑(最後無罪確定)的被告(釋字582)的一般人。
但是現在要修的憲法訴訟法,卻在欠缺配套措施、再卡個不行使人事同意權的政治現況下,將使憲法法庭完全癱瘓,連開都開不成。
連最後一絲機會都不給你這樣。(1/2)
這樣的修法實在令人擔心(為了這屆國會,到底要上街頭幾次?)。
至於被翁大委員貼標籤,什麼出來參加的律師,都是「綠營側翼」啦,「拿政府標案」啦。
其實「側翼」不是什麼髒話啦,也不應該那麼便宜使用。憲法說穿了,其實就是寫在白紙上的黑字,本來就需要靠眾人的信賴跟遵守,還有在一次又一次衝突時的堅持(刑事訴訟特別有感),才會產生力量。
為了要把詞語奪回來,我很樂意承認:
我是憲法側翼,也是人權側翼。
政府標案,我一件都沒有。
補充:我覺得有拿到政府標案,也不是什麼問題,難道政府都不需要尋求外部的法律專業嗎?得標道長提供的,是專業跟時間,並不是人格、尊嚴。
又,如果拿錢辦事的邏輯必然可以成立,那「亂憲毀政」(無誤)的委員是拿了誰多少錢,才會提出這種法案?也告訴社會大眾一下好嗎?(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