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不過細品之下覺得也滿有趣的,很多性別上的刻板印象都可以翻掉,我滿喜歡這種撇除性別就事論事的態度
好懂喔,要花好多時間做不想做的事情然後吃不想吃的飯,才有"可能"找到想要的另一半,那個過程真的很難,畢竟真愛就不是do nothing就會跑出來的東西。然後我跟前任分手的時候其實也是那種感覺,自己已經不是容易感動心動的小女生了,男生要讓我留下特別的印象真的很難
說真的如果不是想要擁有自己家庭、嚮往真愛的情緒很強烈,大概不會真的想付出那麼多努力www 雖然我還是理性主義者(某種意義上?) 但感謝我跟科科能有今天
好險七年跟二十年比真的是小case,即使當時不可思議到一個差點沒救但現在想起來都只剩下「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