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要配圖結果還是先發)
昨晚和朋友聊天的時候朋友問我:
『你到底喜歡雷瑟審判什麼啊?』
「喜歡一個人不需要理由_」
我很快敲完了鍵盤,
剛要按下送出的時候突然愣住了。
真的不需要理由嗎?
河裡的時沙飛速倒流,
站在岸邊往裡看去,
幾個月前的自己在名為迷失的波光中影影綽綽,
他向我看來,
眼裡充滿了不屑和鄙夷。 原來我變了好多。 是他的可愛讓我撿起了記憶的碎片, 回到那個春夏和秋冬, 重溫指尖上殘留的感觸。 是他的努力讓我尋回塵封了六年的鉛筆, 當初是為了喜歡的人而開始, 現在也是因為喜歡的人而重啟。 是他的調皮讓我有勇氣直面自己的心魔, 不再逃避也不再畏懼, 原來我,還有愛人與被愛的資格。 神愛世,這是個謊言。 能愛人的不是神,從來都不是, 只有人能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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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我刪掉了剛才的那句不需要理由,
敲了一行新的,按下了送出。
「我喜歡雷瑟審判,因為他是我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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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黑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