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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dard view
odik/長高兩公分
4 months ago
[雜談]關於電子書一點小感,下收:
latest #22
odik/長高兩公分
4 months ago
我明白自己購買的只是使用權,但的確會有不甘(與實體書價差不夠大,但權利差很多),以及對於平台是否能持續經營的擔憂(擔心付的錢變一場空)。
odik/長高兩公分
4 months ago
我的不甘是付的錢沒差實體書多少,但只能看,不能轉賣、贈與或繼承;雖然也有免於實體儲存空間不足、書籍破損老舊的優點,但我還是會覺得保障跟價格對不上。
odik/長高兩公分
4 months ago
但我也理解平台有營運成本,出版方有固定成本(授權和編輯費用等),因此希望書價更低可能不太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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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ik/長高兩公分
4 months ago
有想像過用區塊鏈管理電子書的方式,但看過討論串,似乎也有問題存在;嚴刑峻法,會有難以執行的困難。
odik/長高兩公分
4 months ago
我的不安,則是害怕平台倒閉會讓自己曾經付的錢變成泡影,且屆時盜版用戶反而樂歪歪,變相懲罰了正版使用者。但平台也不可能唱衰自己去想像自己倒閉後讀者的權利問題。
odik/長高兩公分
4 months ago
另外,看到最近有數據顯示,因為公共圖書館的存在,線上免費借閱瓜分了電子書的市場,消費者還是習慣使用免費的電子資源。
odik/長高兩公分
4 months ago
在想....是否可以由政府介入,建立類似保險機制或國家圖書館功能的平台。也就是說,規範平台業者有義務提供購買紀錄和書檔(在消費者與出版方同意的前提下),於電子書平台倒閉時啟動保險機制,由政府媒介給其他電子書平台業者,或者由政府做莊,繼續提供該書籍的閱讀權。
odik/長高兩公分
4 months ago
我只要能確保我買了電子書,可以不用擔心電子書平台倒閉,那我自己是很樂意購買的。
odik/長高兩公分
4 months ago
也或許不用強制,而是一種標章機制,有投閱讀履約險的出版社或書籍在販售時,可以有優良標章之類的,變成一種鼓勵機制,讓消費者可以安心購買該電子書。
odik/長高兩公分
4 months ago
電子書僅兩成讀者付費 業者嘆:不出不行、出了卻難賺錢 | 聯合新聞網
穿雲如煙 宅大叔です
4 months ago
這卡在版權授權的部分,如果平台收攤了。那授權就會變成無所屬這違法了版權法的基礎,就會出現平台收攤同消費者的使用權終止。
同樣的書籍授權到期也會有一樣的狀況。
實體書因為無法強制收回,所以沒有同樣的問題。
odik/長高兩公分
4 months ago
對啊,就是法律問題。
因此我想像中比較可行的就是從現在開始,新簽約的時候就納入同意履約保險的機制,過去的就按照既有規範進行,確定搞好上下游合約,可以這樣一條龍的,在販售時就可以有標章,鼓勵讀者優先購買有這樣保障的書籍商品。
odik/長高兩公分
4 months ago
@Edit 4 months ago
但翻譯書可能很難拿到這樣的保障,畢竟跨國授權問題更大;以作者立場可能也不願意,因為等同綁死他和出版社變相永久合作,萬一雙方相處不愉快,也不能直接合約到期乾淨分手,想毀屍滅跡的黑歷史也會永久存在。
odik/長高兩公分
4 months ago
其實現在只要平台不倒,就算出版商的授權合約到期,已購買的讀者還是可以繼續看書,就是因為簽電子書約時已經考慮到這種可能性,有加上相應的條款了。因此才會想是否能從契約之類下手。(摸下巴)
odik/長高兩公分
4 months ago
@Edit 4 months ago
Facebook
先備份給自己看討論用。
odik/長高兩公分
4 months ago
@Edit 4 months ago
想到還有bw的租書模式,也是一種選項。也就是比超租書店時代,1/10書價(舉例)視書籍種類,可以看若干時間,逾期自動刪除書檔或除權,有興趣買永久版電子書也可以折抵書價。包月制那種我覺得比較適合漫畫或雜誌類別。
穿雲如煙 宅大叔です
4 months ago
odik
: 這要大改版權法或是增訂。是個很大的工程而且目前也沒有其他國家有做過類似的版權法令修改。有難度
odik/長高兩公分
4 months ago
對啊,要大動才行。沒有他國前例的前提下要推行新制會頗有難度
odik/長高兩公分
4 months ago
但若能只是說說願景的話,我還蠻希望將來電子書的閱讀使用權可以繼承的,但這塊要做才真是撼動著作權法本質的東西。前面的透過契約合作,電子書平台間和出版授權方等利益相關方同意下,還算有一定實現的可能性,但要修正權利的定義本質,這個就真的翻天覆地了。
odik/長高兩公分
4 months ago
@Edit 4 months ago
「擴大電子書計次借閱服務」戕害出版業? 文化部1個月內提檢討
圖書館有次數限制我認為是個中庸之道,如果計次無上限,那真的會打趴電子書市場。我本來就有圖書館帳號,這個政策將讓我直接去買一台hyread的閱讀器,然後只看圖書館資源。在使用權同樣沒有保障下,免錢的國家資源用起來更香。
odik/長高兩公分
4 months ago
@Edit 4 months ago
但共通性的問題是,閱讀市場的確在漸漸縮小。太多娛樂可以取代了。
odik/長高兩公分
4 months ago
想到一點,就是小說漫畫這類文化作品,常看到有人抱持著「須先看過,確定好看才會花錢買書」,狠一點就是「要連結局都是好看的才會買書」。可以理解買到地雷或爛尾作品的恨意啦,但讀者在閱讀當下就已經是在「使用」該作品,享用作者的智慧結晶了,除非作者或出版社願意公開無料閱覽,閱讀就該付費不是很合理的的嗎?(圖書館借閱是基於其他公益考慮,不在這邊的論述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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