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無駕照18歲BMW男撞死行人輾斃肇逃落網 逃竄過程中又自撞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第一撞是過失致死,再撞一次就是殺人罪啦~~看來是寧可去坐牢15年以上也不願意賠人家半殘的費用~~
~欣迪~
2 months ago
租賃、BMW。這典型8+9。
cindy234: 唉!
立即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