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還能開記者會看來,黃國昌的世界應該還沒全部崩壞啦⋯

但我不經想使壞還原修法歷程一下: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共計修正43條
依照DPP再修正動議通過者,共12條:

第22條(合憲)
第23條(合憲)
第26條(合憲)
第28條(合憲)
第31條(合憲)
第46條之2(第3項部分違憲-未排除法院)
第50條(合憲) 第53條之1(合憲) 第53條之2(合憲) 第53條之3(合憲) 第57條(合憲) 第74條之1(合憲) #12條只有1條違憲 也就是說,違憲立委就是撰寫法條的黃國昌、翁曉玲再加上召委催促程序吳宗憲啦!! 黃國昌上館長直播取暖 稱法案若違憲"世界會崩壞" 他狂諷館長「不懂憲法」:國昌說得很清楚 卻聽得很模糊|...
????戰友內鬨啦
逐思
3 weeks ago
別讓國蔥不開心

那就讓他更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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