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犯不能公開>現實法令問題
但這不影響現在的司法、教育和媒體篩選機制,最後能夠升官的人都是同情加害者的那一方,比如我就法律系異端女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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掰噗~
1 months ago
不會吧? :-&
就算泡在法律系裡的時候我也沒有被廢死的理由完全說服過,廢死所有理由裡面唯一我覺得有道理的是「法警、檢察官、書記官要去現場執行/監督死刑導致罹患PTSD」,公務員真的是倒楣,職務說明裡又沒有說要去監督死刑而且還有一槍打不死要補槍的可能性,但我相信它肯定有良好配套存在aka被害者家屬來行刑,只要有配套就沒問題了叭(發出左膠般的聲音)
DR已搬家到海拉魯
1 months ago @Edit 1 months ago
最後法律還是得回歸到這個社會願意付出什麼代價來維持社會秩序的穩定,因為沒有完美的法律(老實說廢死談到這個的時候,我也會想那其他犯罪其實也沒辦法完全100%確認他們真的有犯罪,那整部刑法廢除好了,現在比較了解左膠了,搞不好他們還真的贊成,看看精美的加州零元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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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困惑『遏止社會再造殺人犯』這種方向到底算不算在廢死裡?
小螃蟹爪
1 months ago
「唯一我覺得有道理的是法警、檢察官、書記官要去現場執行/監督死刑導致罹患PTSD」+1,前前前公司的主管以前是監所管理員退休,有聽他分享過執行死刑的場景,他只是押護的人員就已經陰影很大。
Lexapro10mg: 這屬於犯罪防治,其實被歸類在教育學院裡面
什麼啊!懸著的心終於死了懸著的石頭放下了,以後不用圍觀廢死不死吵架了,去關心犯罪防治吧!()
Lexapro10mg: 刑罰本身也有犯罪防治效果啦,稱為一般預防理論和特別預防理論,刑法這邊的預期效果是人會因為不想被處罰、看到別人被處罰而迴避犯罪這個行為,但根除犯罪的方法就屬於犯罪防治的範疇,這就完全脫離我學過的領域了……
DR已搬家到海拉魯
1 months ago @Edit 1 months ago
放進教育領域就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的狀態
用廢死聯盟的資料來說,大部分的死刑犯具有以下特徵:犯案時年齡20~40歲、男性、國中或以下低學歷、知能低於平均、具有精神疾病(含自閉症、過動症等)或心理障礙、收入低於平均要我說的話同情他們八成又是愛男症候群發作,這類學生跟他們的家庭放在學校就已經是很難拉的類型,他們的父母大多不在乎小孩的自閉症過動症,也不在乎成績跟品行,先行制度下學校能做的事情少之又少,長大後如果犯罪就更不要說要靠社會的力量拉起來了,我覺得不可能啦不要鬧了……
我覺得讓被害者家屬監督是個不錯的發想,支持。
本法律系也沒有被廢死左膠們說服,我覺得法律系還是大有可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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