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test #17
超瞎的,雖然看到苗栗,突然覺得好像又不用太意外🤔🤔🤔
moalichen: 我也是這種感覺

1. 講師都還沒開始講、內容都還不知道,就有這麼急著用刻板印象跟同事、朋友批評他?
2. 雖然這是個人行為,但居然用line嚼這種舌根,不禁讓人覺得是在(苗栗)那邊工作很閒、沒事做所以這樣?還是那邊大家都這樣、習以為常?
3. 居然誤傳給講師,工作能力堪憂。
4. 道歉時講的話根本是火上加油(其實內心根本沒有感到抱歉吧?),情商也堪憂。
徐姓女子,曾在苗栗縣政府工作。
有行政徵才需求的單位要記清楚,因為很有可能接下來在苗栗找不到工作的話,會去其他縣市工作。

徵才真的要很謹慎,請神容易送神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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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就在面前,傳這種東西給同事?哇噻!令人驚嘆到無言🙄
守護孤勇🌟🌙阿護
4 months ago @Edit 4 months ago
不過求情一說哪來的?該僱員不是自己請辭的嗎?要求情,也應該是幫被記過的科長吧。
但是科長是否「完全」無辜呢?(在聘人一事上面)還真不好說🫤
回歸圖書館系的雨炘
4 months ago @Edit 4 months ago
不過也可能科長也挺無奈的,遇到這種「資深」約聘僱
moalichen: 沒錯,如果是背景很硬的約聘雇,有可能科長也沒辦法,這種人再怎麼不適任也不會被拔掉。所以何必幫她求情呢?反正過沒多久她還是會再出現在別的單位吧(只要背景夠硬)。
宅配🍊到腐
4 months ago
這個僱員有可能是被辭職的,但就算這樣也沒有求情的必要,設想一下如果是自己的員工或下屬搞這種大包(這位僱員看起來就是缺乏職業意識,跟什麼個人風格無關),除非熱愛替別人擦屁股,應該都不會想留吧...
rocooc: 沒錯,這種雷包沒有人想留。不過我想公家單位真正要辭退一個人不是那麼容易,尤其此人(隱形的)背景很硬的話。這件事雖然乍看鬧很大,但實際上在法規上沒有明顯的違失,也就是「讓長官丟臉」而已,不是什麼貪污瀆職,要因此開除她並不容易,但是,當然長官可以給壓力要她自己提辭職。

Facebook看完這篇,可以理解齊廷洹為何要去說明,畢竟他也知道輿論很難對付,都這樣了還有人要指責他不大度,為了不要越鬧越大,可以做什麼就做吧。不過,媒體的標題用「求情」就太過了,但想想畢竟是台媒,算了,正常發揮吧。
(突然又感嘆)
雖然我自己覺得不用求情(或者說,再去說明),但也是覺得,做人真難啊,人在江湖,難免身不由己。
Facebook神老師這篇的經驗更傷人,以為是朋友,背地裡如此。
很感傷。
Facebook這篇寫得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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