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喔,PTSD又來了
所以現在是法律人在自己的專業上認為,只要A地沒代理,你人在A地付錢給B地正版商,還是盜版。
(嘛,車有分代理商跟貿易商
(然後幫人買了日文書籍進來台灣可閱讀否?
網路跟紙本有分我知道啦,但是為了攻擊而找理由辦死你那種態度大可不必,學對岸以版權為名出版品審查好不好哇?
我當初為了xxoo辦了日版Bookwalker呢?那件事我覺得有瑕疵就是有版權的東西,你不能這樣截圖公開放出來。
開口閉口盜版也是先畫靶再射箭,然後在靠杯大家都法盲(我沒摸過法律我的確是,上次去出庭不小心拿手機拍照還被法官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