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斯🦕卡丘鍛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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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不滿紐西蘭擬立法干涉新聞分潤 揚言封鎖連結

#數位新聞公平議價法 #媒體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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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紐西蘭區總經理芮恩茲福(Caroline Rainsford)在部落格文章中表示,如果法案按現有條文通過並成為法律,Google將不得不對其產品和投資進行重大調整。

她說:「我們將被迫在紐西蘭的Google搜尋、Google新聞和Google探索等頁面停止顯示新聞連結,並中止我們與紐西蘭新聞出版商目前的商業協議及對其生態圈的支持。」
最新消息 - 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數位新聞公平議價法》
續澳洲、加拿大、捷克等國陸續訂定相關法規,紐西蘭廣播及媒體部在2022年底正式表示,將為「新聞議價」制訂相關法規。

該法亦能賦予各種規模的新聞產製者談判及強制進入議價程序的權利,讓紐國當地無論大小規模的出版商或媒體業者能以法律做為後盾,與大型數位平臺公平協商。
新聞有價/各國媒體議價怎麼做? - 國立中正大學 National Chung Cheng Univer...
澳洲政府制定《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在倡議新聞有價的過程中,梅鐸《新聞集團》旗下各家媒體佔了當地5成以上的市場,甚至是在平台已經威脅抵制、而且已經抵制的情況底下,還能夠持續堅持談判到底。

加拿大新聞媒體協會(News Media Canada)串連國內多家報社發起「消失的頭條」(Disappearing Headlines)運動,刻意一齊在頭版「開天窗」留白,並寫下「想像若這裡沒有新聞是什麼樣子」,抗議數位平台借花獻佛靠轉載的新聞內容,獲取大部分的廣告收益。
2021年4月起《線上新聞法》(Online News Act,Bill C-18)草案開始在當地廣泛進行遊說後,Google 和臉書不出意料的發動強力抵制,揚言將不再展示新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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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臉書等平台的做法就像強國亟欲展現「核威懾」,其目的在於嚇阻加拿大通過分潤機制的立法,最終損害其商業模式與獲利。

國際上還有基金模式、課稅模式兩種做法。但凡數位廣告年度營收超過150億美元者,就必須繳交10%稅金到州政府。

數位平台為了避免爭議,也提出了針對事實查核、調查報導、公共或地方新聞等內容產製的基金補助方案。
印尼今年設立專法,要求數位平台必須付費後,才能使用印尼媒體內容。

目前OpenAI推出的AI產品透過媒體報導內容作為訓練資料集,已涉及著作權議題,包括美國、歐盟都已經展開相關討論。

生成式AI透過文字跟圖片資料重新生成內容,本質上跟新聞議價議題相同,因此可能要調整著作權法,這也是目前外界高度關注的議題之一。
不只議價,還要新聞基金!避免平台獨大、言論單一,我們需要更健康的第四權|劉昌德/動見|獨立評論原本立意良善的議價法,在設計上的漏洞與缺陷,導致「促進優質新聞業與民主多元」的立法目的難以實現。小型業者或獨立媒體往往難以取得實際挹注。「厚大薄小」的機制,導致所有權集中狀況更惡化。
從平台取得的分潤,往往直接進了媒體老闆口袋,而不是用來提升報導品質或改善新聞工作環境。

如果議價法真的帶來足夠的經濟補償,媒體營收更為依賴數位平台,導致多數新聞報導更進一步墮入「流量地獄」,因此加劇網路言論的單一化與煽情取向。
議價法有利於Fox電視這些擁有全國廣電與地方報業的跨媒體集團,導致言論集中化。以「連結稅」(tax on links)邏輯為基礎的議價法,將變相鼓勵媒體生產類似內容農場的空洞內容。

徵收其在加拿大的廣告營業稅,設置獨立的新聞基金,以補助本地優質新聞發展,成為另類解決方案。

這項新聞基金須由獨立政府之外的第三方委員會負責管理分配。透過專家與業界討論所制訂的政策目標,及新聞專業標準審核補助,基金將能公開透明地資助內容業者,並確定補助用途,有助於加拿大社會所需的原民媒體、社區廣播、及弱勢族群與地區等相關報導。
立法要求在台灣沒納稅的跨國平台,根據其本地廣告營收課徵5%特別稅,以穩定財源設立專款專用的基金。
對平台來說,透過法規明文,消極來說可避免賣方漫天喊價,而能制度性「成本控管」
莫斯🦕卡丘鍛煉中
3 months ago @Edit 3 months ago
文化局:有關注,沒有前例無法回答,這不是文化局立法的權責
數發部:雙方應該追求共榮雙贏,與google在大會上對話過
台灣方面,雖然已經成立基金會,但是「媒體議價專法」仍沒有影子,不少媒體業者期望政府儘速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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