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離職始末之所思
懶得開電腦而且等等要出門
先在這mur
之後會重新整理發文所以也不想讓朋友看太多重複的文字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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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原因是遇到想做的工作,就這麼簡單
同事都問我是不是因為缺人不補 覺得loading太重之類的
...我看起來很累嗎xd 常常工作做不完的不是我是你們耶
倒不如說不補人是我多留一個月的原因
公司雖然有很多缺點,但我真的沒有什麼怨恨,對團隊跟主管也都是
所有的選擇都是心甘情願的
前兩個離職的同事都跟主管不太愉快
旁觀者可能會覺得主管沒什麼問題
實際體驗後我好像稍微能體會
主管真的蠻會冒犯人的
我就只是想要接受大家的祝福好聚好散而已
那兩位同事肯定一開始也都不想弄成這樣吧
談延後離職那時我遭受了一番心靈折磨,因為我覺得我好像做錯事。
但是重新回想,主管不論、新老闆完全OK、當時跟我媽講他也不覺得怎樣。好像只有我們這些小朋友在那邊窮緊張。
我不是要為自己開脫,我仍然有可以處理得更好的地方,只是好像真的不需要這麼suffered
當主管提出延後離職的時候,我動搖了。
因為我知道人力真的很不夠,我也不是願意真的把團隊更加推入地獄。
只是我的印象中從來都只有要拒絕公司的慰留而已,那延後報到對新公司是一種背叛嗎?可是我沒有不離職啊
我想要重新回應「立場不堅定很不OK」這句話
如果是指「要不要離職」的立場那當然必須堅定,我也覺得被慰留成功的人很笨。
但如果是指「離職日何時」,他應該是有討論空間的。
在我跟新公司提出離職日訂十月中的時候,現公司並沒有同意。
我也相信現公司如果沒有困難自然不會還要拜託你再待一下下。
新公司如果不能接受延後報到他們一定也會說明白。
不過確實不論如何決定權都還是在「我」身上
我可以offer拿到了不接受、也可以因為無法延後報到而不延後離職日
現在確認三方同意延後一個月離職,那就真的不好再改了
結論是我沒有做錯什麼大事,而且做了對我而言最好的選擇:比新老闆原先預期的延到年後報到又提前了12月,做人情給現公司主管,我則晚一個月開始薪水打折,還賺到了新的18天大假
談離職始末:
9/9回覆口頭offer說明「若能在下周取得正式聘書,我會立即提出離職申請進入流程。離職日會訂在十月中旬,報到日則希望能安排在11/4當周。」
9/13取得聘書
9/19發信給主管提出離職,離職日訂於10/16
9/23主管休假回來,開始慰留程序
9/24下午五點左右主管提出延後離職(至年後),並打算聯絡新老闆鄭博談
五點半我打電話給鄭博知會,鄭博回覆以我意願為主,真的要年後他OK
六點主管與鄭博通話,鄭博同樣回覆年後他OK,但以我意願為主
八點與鄭博再通話,他說希望我不要有壓力就好了,跟光寶好聚好散,他那邊是真的沒關係
(我本來真的要延到年後,後來想到半夜最終決定延一個月就好)
9/25上午十一點與主管提出延一個月不要拉倒,主管說他再想想看(嗯?決定權不在你吧XD) 信件確認鄭博同意延一個月報到
鄭博說以我自己為優先去思考,重新冷靜下來,最終決策的因素:
1. 延到年後我反而沒放到假!
2. 雖然年終獎金很香,但是我覺得我還是不要貪那筆錢,之後再賺回來就好。
3. 晚那麼久才去做想做的工作,其實損失最大的是我
打了那麼久好像還是沒好好講到重點,重點是我學到離職與否和何時離職不是綁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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