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都是廢死的話題,我想說件我不太爽的事
首先我反對廢死,再來我常看見有些人說,比起死刑我比較想要死刑犯生不如死,之前還看到有人說改為每天鞭刑10下的、日日做苦工虐待的⋯⋯
我們在討論一個要施行的政策,是覺得這個方法有機會寫進法律裡?或是這只是你想支持廢死的包裝說詞而已?
沒寫入法律就是私刑,雖然我們看私刑正義的影視作品會很爽,但回到現實世界還是必須讓法律更完善,真的希望讓死刑犯、殺人犯、強暴犯天天遭受折磨虐待,怎麼至今沒有人連署、提議、公投?
自己都知道遙不可及,還想用這種說法洗廢死,有本事去説服一個政黨去提出立法再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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