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lo One
3 months ago
掰噗~ 好奇
3 months ago
那麼你覺得呢? :-o
nooorman
3 months ago
不適任法官要趕快淘汰
John Smith
3 months ago
就說這種直接沒入或是沒入半年,讓它車子壞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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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ome犬
3 months ago
肇事的明顯就是有點“知識”
甚至是有人提供意見的
這種惡意
在法律之下目前好像也真的無解
還罰不到他
收入不入他手
都只有現金
用他人名義信用卡
除非修法
不然這種人真的不少

都覺得自己沒有錯 ㄍ!
a204
3 months ago
這則報導我反覆看了很久 肇事者 為什麼不能判預謀犯案 (事前有意規避 車牌) 謀殺罪 每每車禍好像都走簡易判決 省時省事
人命就這麼不值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