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事務]搬到新的地方快要一個月了。原本9月開始就是我跟一位台灣研究生分租這2房2衛1廚1廳的公寓。但是原訂要搬走的中國租客不搬了 ,理由也是挺微妙⋯(下收)
這個中國租客覺得租金太貴了所以決定要搬家。搬到的位置也就是隔壁大樓,他把所有東西都搬到點後,被室友告知他的前任租客欠了12000加幣的租金逃回中國了。
他擔心他得付這個12000元決定不搬了,所以跑回來。
他的租約到9/30號,不知道他能不能在這之前找到新房子啊。雖然跟男生住我是沒什麼差別,就是廁所不能放垃圾桶我很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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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難得想好好整頓居住環境,可是他不搬走我什麼都不能做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