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姆最近熱衷於正名運動,每當她的老爸半開玩笑地喊她「小鬼」,她都會扁起嘴,瞪著爸爸說,「我不是小鬼,我是OOO(本名)」。
如此往復一陣子之後,當她反駁爸爸「我不是小鬼」,爸爸就會說,「我知道,你是OOO(本名)」。然而,哈姆並不買帳,跺了跺腳,嘟起嘴來,「我不是OOO(本名),我是大貓咪。」
一歲前後,哈姆仍是狗派,不知何時被敵對陣營收買,站去與爸媽對立的貓派。而且她堅持,不是「小」貓咪,是「大」貓咪。她不肯被看輕,似乎也明白「大」與「小」之間的權力關係,也算是語言能力進展的體現吧。
不只自己,她也給爸媽取了各自的動物名號。把拔是「怪貓咪」,馬麻是「大兔兔」。
每晚她要去找奶奶睡覺前,我要跟她說晚安,她都會糾正我,「不是OO(小名),是大貓咪。」
於是對話就變成,「大貓咪晚安」與「大兔兔晚安」,或是「寶貝大貓咪」對上「寶貝大兔兔」。
我跟哈姆爸說,沒想到這輩子最可愛的綽號,竟是女兒取的。
哈姆爸回答,「都快四十歲的人了說什麼呢。」
姑且不論我距離四開頭還有四年(年尾生的好處),結婚邁入第八年,某人的求生欲好像呈等比級數降低啊,嘖嘖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