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ki琪奇多
2 months ago
法官不看新事證,這次卻判羈押???
字太多,內收
掰噗~ 已經
2 months ago
問倒我了 (p-doh)
Kiki琪奇多
2 months ago
如果在沒有新事證的情況下,法官在第一次判決無罪後,第二次判決有罪,這可能引發對司法程序正當性的質疑。在正常情況下,法律程序應遵循一定的原則和規範,尤其是以下幾個重點:

1. 一事不再理原則:在刑事案件中,台灣法律採取的是「一事不再理原則」,即一旦案件經過合法程序審理且判決生效,當事人不應再次因同一事實受審。如果第一次判決無罪且沒有新事證,那麼第二次的判決是否合規將會受到嚴格審視。

2. 新事證的要求:如果在第二次審判中沒有新的證據或事實,法官應該根據第一次的無罪判決,維持該結果。沒有新證據的情況下,改變判決結果是非常不尋常的,這會讓人懷疑程序的公平性。
Kiki琪奇多
2 months ago
3. 司法獨立與程序正義:法官應該根據事實和法律做出獨立判決。如果法官在沒有新事證的情況下改變判決結果,可能會引發對程序正義的質疑。這也可能會引發輿論和社會的關注,因為這樣的判決可能被認為違反了司法公正的原則。

應對方式

- 上訴或申訴:在這種情況下,被告有權提起上訴或申請再審。可以向上級法院提出上訴,要求重新審理案件,尤其是在認為判決不公或有瑕疵時。如果有強烈的證據顯示判決不合理,這是維護自身權益的重要途
立即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