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yui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反正裁定都是公開可以查詢的,講了沒差
Koyui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當事人(債權人)固定有非常多的本票裁定由我們處理,因為簽本票的債務人都是外籍,所以就發生了一件事
本票是制式表格,有中英對照(中文字比較大英文字比較小),但是最後中華民國年月日的部分英文只有寫YYMMDD,所以外國人簽本票是寫西元年,比如說2022、2024這樣
Koyui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幫這當事人聲請本票裁定就我有記憶以來應該至少有5年以上的時間,由我同事負責處理,往年沒有任何問題,都有獲得本裁確定。
Koyui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直到今年,一模一樣的管轄法院,送了數件都被裁定駁回,理由就是發票日:中華民國2024年X月X日,或中華民國2022年X月X日,這些日期根本不存在
Koyui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因為非常非常多件,所以即便一收到的當下覺得也滿合理的,但是是不可能不抗告的,所以轉成由我這邊處理,跟律師討論以後,覺得真的不管哪種正反意見,其實都有他的理由在,所以並無法確認法院到底會怎樣想,就是寫了以後提出
Koyui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然後呢,重點來了,真的非常多件,大概提出了10-20幾件吧,因為是一模一樣的問題,所以送的抗告狀是一模一樣的內容,只有換案號股別當事人而已,管轄法院當然是同一個法院。
Koyui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經過一段時間後,開始陸續收到裁定,主文都是廢棄原裁定,也就是法院認為我們是有理由的,所以本票裁定被准予,可以確定,然後呢,又收到其他裁定,變成抗告駁回,也就是抗告法院認為原非訟中心的裁定是合理的,我們沒理由wwww
Koyui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同樣的發票日爭議、同樣的抗告內容,分給不同案號股別的同一家抗告法院處理,可以收到兩種見解,有理由、無理由兩種wwwwww
Koyui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白話文大意可以翻成這樣:廢棄原裁定的:當事人真意顯而易見而可確認發票日。駁回抗告的:發票日有瑕疵等於沒發票日記載。(本票發票日為絕對必要記載事項沒有等於廢票)
Koyui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ㄟ.....也好逮同個法院你也給我做一樣的認定吧wwwwwww
Koyui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同法院的法官/司事官就一模一樣的事情還可以不一樣見解阿?!XDDDDD
不一樣見解就算了准駁還可以不一樣阿?!XDDDDD
本票裁定抗告後的裁定不得再抗告,所以不管是被認定有理由還是無理由的各個案件都確定了wwww
得去跟當事人說,欸,抗告後的結果,有的有過有的沒過,還可以統計一下過和不過各有多少件wwwwwwwwwwwwwwwwwwwwwwwww
Koyui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在想,這個跟垃圾桶事件、跑道上有牛事件、艙門栓壞掉已經不適航還是被公司命令要起飛,到底哪個比較荒繆wwwwwww
Koyui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我前好幾天看完他的影片,笑得東倒西歪,回去上班跟我同事講大概的內容(辦公室有聽到的都笑到爆炸),我覺得我有好一點,心情好多了,因為原來大家的工作都滿荒謬的w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