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局表示,工地監造人是台電綜合施工處,今天基地內進行連續壁工程完工後的機械拆除作業。吊放拆卸設備遭一旁挖土機迴轉,撞擊吊掛鋼索,使吊臂桿設備掉落,重砸下方工人。
勞檢處說,為避免災害擴大,也要求現場立即停止作業,未提出改善計畫核備前,不得施工。
勞檢處表示,初步判斷,施工單位涉有過失,未來如經確認屬實,因已涉嫌構成職安法刑責,將函請地檢署偵辦。若檢方不起訴、緩起訴處分或無罪、緩刑裁判確定時,將再依職安法處以新台幣3萬至30萬元罰鍰。
勞檢處說,為保障罹災者家屬權益,將要求僱主給付職災補償費用,並協助家屬辦理職災慰助。」
台電淡水所新建工程1工人遭工具機重擊亡 新北工務局勒令停工 | 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