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是昨天下班告知他我要請假~因此我今天開始打假單送上去~結果送到經理那又被他退回~他還特地打電話告知說怎麼又請喪假,還有理由不可以寫家人過世~說你家人是要過世幾次,之前已經用過這個理由了!可以不要再打家人過世嗎?
我想說好你讓我改那我改,我把理由改成辦理喪假事情,結果下班時候,他又大聲的說我知道妳家人過世要請喪假,但是可以不要一直拿已經過的事情理由來打嗎?我知道你們家已經處理完了!說下次不可以這麼打!
身為一個社會新鮮人,我真的覺得公司可以這樣搞嗎?我的喪假難道告別式之後就不能用了嗎?還有喪假理由打辦理喪假事情為啥不能?
*ps2:我家人過世我一直很低調,只有讓我的代理人與主管們告知,因此其他同事說一概不知,我真心覺得主管這麼直接大聲說出我家人過世真的很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