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身經驗來說,有些需要靠自己自救:
一、緊急時,撥打110報出地址後有兩種步驟
1、聲請將施暴者強制送醫,表示其有精神疾病(注意確認施暴者在警方來當下是有暴力行為)
2、請警方協助送醫驗傷,開立驗傷單(提告有效期限半年)
二、不緊急,撥打113,就是會讓社會局社工關切,他們會電訪家長,也會電訪自己
(這部份要有準備後面被家長情勒為什麼通報113)
三、有驗傷單或是過程有錄音錄影可作為證據,可至警局報案提出告訴,並申請保護令
四、最後請做好眾叛親離的心理準備,因為親戚會因為輿論與流程而怪罪並情勒自己
五、過程會有點漫長,但好好蒐集證據,讓外面的人能夠有辦法協助
補充:後續詳細會看證據完整度與暴力程度來決定保護令期限與判定程度,上述未成年提告可能有點點困難,但有紀錄對於成年之後提高未來提告成功度,以上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