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弱夏夏(大英帝國AZ騎士)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顏寬恒3罪狀遭起訴!一審貪汙罪遭判7年10個月 褫奪公權3年 - 民視新聞網台中國民黨立委顏寬恒涉嫌利用老臣林進福當人頭詐領助理費和侵佔國土、沙鹿豪宅假買賣、竊佔國土,日前被台中地檢署起訴,因颱風關係,順延至今日宣判。但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委員行為法》未規定,立委若一審有罪即停職,須等三審定讞若有罪,才會依法解職。今顏寬恒貪污罪遭判刑7年10個月,褫奪公權3年。

剛剛看錯,立委要等到三審定讞有罪後才會停職,表示他絕對能撐完這一任,嗯。
覺得台灣也是個很妙的地方,上訴是憲法保障的權利,以前覺得有一二三審是避免誤判冤獄的救濟和保障公民權利的必經行政流程,現在
嗯,也不是說要否定這個程序,還是有其必要存在的價值,但就是會被有心人鑽漏洞拖拖拖,拖過就沒事了。
癥結點看起來還是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和《立法委員行為法》,但看我們的立法院是沒機會修啦(棒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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