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點突然可是我還是覺得應該要澄清一下我不是夏鳴星夢女喔(?)
我創作的還是主控=玩家這個身分的!不是代入我自己!所以聽到同嫁這個稱呼會覺得有點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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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說一下我對夢女的定義是「代入自己」這個核心想法
當然每個人定義不同,但我沒辦法顧及到那麼多人的想法所以我就只講我自己的主觀認知
當然撇除所有條條框框,我喜歡夏鳴星、他是我推角、我會對他發廚、會同人創作這些點都是對的
所以一定會是同擔,但同嫁這件事我覺得至少我不覺得是(?)
其實我自己也會覺得夢不夢本身還是自己開心就好

畢竟本來就是「夢」,為什麼一定要給自己標籤或者是要冠上什麼身分,想不想或要不要應該是自己決定的

而不是需要給別人交代的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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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都打設計師,也不會澄清是官方女主或是什麼的(一方面也是我覺得我創作的並不那麼符合官方設定的主控個性)

但「她」還是主控,只是我在創作時會片面的去調整呈現出來的樣貌,包含夏鳴星也是

我也有想過是不是該更全面一點點?
可角色塑造這件事情本來就比較複雜

對於只想無腦畫點甜甜腿肉自爽的我來說還不是我想追求的部分(都搞同人了我想畫我想畫的!)

所以可能多半我都畫夏鳴星比較單一面向的性格特質或互動表現
主控當然也是,可以說是我把某部分的特質增強了一些,但我自己認為她還是「主控」
有時候我其實會想說都是乙女遊戲了那玩家(主控)的部分到底應該當作一個角色看待還是她就是可以自定義的一個架空(?)身分?

之前在戀與圈創作的時候,我是把主控當作一個角色,也就是「悠然」(而且我那時比起男人我更推她,基本上我是因為她才創作的,才會是全員推)

玩光夜因為有明確推角(夏鳴星)
基本上創作主控還是會預設是以夏鳴星線的主控來創作
當然無論是什麼類型的創作,絕對無法分離出自己的價值觀的部分

這可能就是比較容易造成誤會的部分,不過我覺得即便誤會也沒有關係

剛剛打完釐清一下感覺我好像是比較介意擅自給我冠身分嗎(?)

但現在轉念想想,我覺得好吧,要是覺得我的主控OOC像夢女也可以的,我也無法控制別人怎麼想

只要不要衝著我的面說我是夢女我也覺得那其實是別人的自由(不是說夢女怎麼樣而是我自己覺得我不是而被這樣稱呼會覺得不知所措)
不過我也思考一下如果要我真的代入自己我反而無法創作(?)
因為我自己的真實性格和我創作的主控完全相反

我在想互動創作其實都是預設一個角色設定去想的
所以要我真的代入自己我會覺得很尬到想不出任何東西

這跟喜不喜歡和喜歡程度完全沒有關係

就純粹是我對於乙遊創作有放入自己色彩的部分只有價值觀而沒有我自己的戀愛情感(我覺得戀愛觀和戀愛情感是不一樣的,很像,但不一樣!)
因為乙遊本來就是提供戀愛方面的情緒價值,所以戀愛上到底是以第三人視角看「別人的戀愛」或是要自己以「沉浸式感受」去代入體驗,每個人都有不同做法,我覺得這真的也不需要非要有一個明確劃分(畢竟又不需要給誰答案)

正因為尺度標準不同,定義也會產生落差
但總而言之,我覺得喜歡上角色,為他、他們去創作,無論自己作為什麼身分或是用什麼形式,都是表達喜愛的一種方式

至少我覺得不應該受到拘束或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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