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in Chang (@celiachang0707) on Threads有個剛裸辭的同學問我:休息3-6個月不找新工作,會不會被之後的雇主懷疑或貼標籤,你是個沒什麼價值的人?(這位同學30+)
(我心裡也懷疑了一下,畢竟觀念沒更新的老闆、HR,不在少數)
但我腦袋出現一個字「Gap year」所以回她:給自己一個休息與成長的機會不是蠻好的嗎?又不定要一整年,就是一小段時間,下次面試就這樣講啊!
其實,在我離開組織之前,我還真沒聽過Gap year 🤦♀️
之所以都40+了,才跟人家Gap year,是因為,我花了很多時間都找不到理想的工作,更明確來說,找不到理想的生活與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