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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受害很難主張權益,因為語言能力不佳,在描述事情的能力上就是弱,如果不是這次受害的小孩語言能力較好足以採信,那個加害人長期處在對他極度有利的環境下,根本沒有自我修正行為的動力。畢竟就算被家長發現異樣,依法沒人可以公告他跟園方的名字
其它像是設置監視器跟上傳雲端這件事也是,每次講到各種加強嬰幼兒權益措施,就會一直被反駁,做這個有什麼用,其它什麼什麼因素還在,誰能保證這樣做小孩就不受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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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兒童權益會受害,是有很多漏洞造成的,也包括照顧者被過度壓迫剝削,導致情緒管控能力不佳等因素都是,所以改善照顧者的處境也是加強兒童權益的一部分。但很多人都只看一兩件事,然後說改這些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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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都不做,就只期望嬰幼兒照顧者有良知,這種方式是能保護誰呢
家長連知的權益都沒有,每次找托嬰托幼機構,都像是在賭自己跟小孩的運氣,這種踩地雷遊戲真的不要了
悶死嬰兒的托嬰中心有好幾間呢,誰知道他們的名稱?嬰兒不會說話,死了也無法伸冤。懇請盡快修法
我也相信沒有人是故意弄死小孩的,但連鎖體系接連出事情,也只是一直被掩蓋,加上家長沒有資訊可以避雷,只能受害後痛心疾首。犯錯的人跟機構,到底要怎麼改善他們的錯誤?即使是刻意虐待兒童,依法就是不能公開,這到底是保護兒童,還是保護加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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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其他諸如狼師狼長輩,也因為法律限制不能公開。當初確實是立意良善,家內性侵之類的事情只要公開加害者的訊息,受害者是誰幾乎就等於被公開,認識的人馬上就知道。但法律設計的時候範圍是包山包海的,大概是沒想到的副作用,也是過於沉重了。
幼兒園狼師案揭4漏洞 受害者家長:園方及北市府別再踢皮球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搬來記錄一下,能等到這篇新聞真是太好了。漏洞要補,希望都能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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