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東京都知事選舉,我回想起來台灣人對選舉的態度。
東京都知事的候選人,石丸伸二,提出說當當選之後要給每一所公立高中的學生會會長撥款100萬日圓,給學生會自由運用。
我一開始覺得,喔,有點意思,蠻有創意的。
但後來回想起來覺得不對。
(下收)
敝母校,國語實小附中,班聯會年度預算總額是新台幣42萬,相當於200萬日幣。每年都差不多是這個預算。而這筆預算的使用是班聯會自己決定,而不是上繳給學校的。預算案也都公開有案。
除了收錢辦事的班聯會(行政),還有班代大會(立法)、評議會(司法),只可惜沒有學生委員會、政治協商會議、公職任免會議與監察會議,不然就可以同時完成三權分立、四個班子與五權憲法了。(X
然後,當我還在讀高中時,就有班聯會會長候選人的政見是『不收班聯會會費、班聯會停止一年』。也常常有拒繳班聯會費的人出現,而班聯會章程也明文規定,面對不繳班聯會費的人可以進行班聯會提供服務的差別待遇,但不能限制該學生的基本權利(選舉/被選舉...等等)。
回頭查了一下日本的學生會會費,發現有不少地方是直接拿去給學校用、或是充當社團活動費用。
台灣人對政治、對選舉的創意與熱情,源自於教育,而日本也應該開始讓學生自己管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