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1952年籌組成立救國團,原隸屬於國防部,後於1969年解除與國防部之隸屬,成為社會運動機構,由教育部輔導轉型為民間團體。1989年人民團體組織法公布後,登記為我國第1個社團法人。
救國團在2018年時,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其資產全數凍結。包括金山青年活動中心等共61筆土地、建物及現金新台幣16億3,507萬多元,均遭認定為不當取得財產,全部移轉國有。
救國團不服展開訴訟,但在去(2023)年1月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
黨產條例釋憲案 大法官宣告「全部合憲」
https://news.pts.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