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Edit 5 months ago
整理自已思緒用的YT視聽筆記,全手動打字所以錯字出現率極高;目前是挑小弟我個人有興趣的內容節錄,也因為見識過其他噗的無下限發言,請各位朋朋與噗友不要在筆記下留言指教,小弟會不通知直接砍文,感恩您。
latest #46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論壇二《AI 創作與創作者保護》】
寬和法律事務所/作家 卓心雅律師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寬和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
台灣犯罪作家聯會成員
108年經濟部智慧財展局人工智慧AI法律班培訓課程結業
台北律師公會文化藝術法、娛樂法及運動法、法律文學藝術委員會委員
台北律師公會古典音樂社副社長
台北律師公會動漫文化研究社社員(Aris 雅豊(ㄌ一ˇ)斯,創作者相關權益維護,空閒時請務必找到供一般民眾查閱資訊的官網) 已知
台北律師公會 Taipei Bar Association
時事評論作品出版業沒未來?「圖書定價制」能解嗎?──借鏡韓國如何擺脫折扣惡戰|法律白話文國際站|換日線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生成式AI的利與弊]
形式、風格或觀點創新:透過與AI的腦力激盪去豐富內容
提升執法效率:論文的檢查、金融業導入AI抓盜刷
以訛傳訛:散佈錯誤複製貼上內容,生成真假參半的假訊息造成社會動盪
版權誰有:AI作品的版權要歸給使用自然人,或歸給使用自然人與AI,或歸給使用自然人與AI的開發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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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侵權問題:AI的侵權由誰負責?(重點)
對法律的衝擊:並非只有著作權法,而是整體法律需要全面性省視(基本人權、資訊安全、做為證物的舉證可信度),目前修訂速度略慢,政府單位與相關工作者未來必定面臨到相關問題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1年10月31日電子郵件1111031》
AI創作可分為兩種:
(一)「以AI為工具的創作」:人類有實際創意投入,只是把人工智慧(例如:繪圖軟體)當作輔助工具使用,創作成果受著作權保護,著作權則由該投入創意的自然人享有,除非有著作權法第111條及第12條之情形。

(二)「AI獨立創作」:人類並無實際創意投入,完全由AI的演算功能獨立進行完成創作,由於AI並非自然人,沒有人類精神文明的投入(重點),其創作完成成果不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原則上無法享有著作權。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2年03月17日電子郵件1120317》

藝術家作品如具有「原創性(非抄襲他人之獨立創作)及「創作性」(具有基本的創意程度)」,屬於受著作權法保護之「美術著作」。

訓練AI利用藝術家未授權著作內容產生出大量相同風格之圖片,在蒐集訓練資料之過程中,可能會涉及「重製」著作之行為,若無第44條至第64條合理使用,如未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即逕行利用,有可能構成侵害著作財產權之行為,而須負民、刑事責任(第84條及第91條參照)。

生成工具在學習後產出「相同風格」之圖片,由於其僅係利用AI技術產生之成果,無人類精神之創作(重點),並不受著作權所保護。不論係AI程式之擁有者或利用該AI技術之人,均無法主張係該自動生成圖片之著作權人。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1年12月12日電子郵件1111212》

AI藝術生成工具在學習後的產出之成果,依著作權法第10條之1規定,著作權法所保護者為觀念、構想之「表達方式」(例如畫作本身),不及於觀念、構想本身(例如畫風、風格等),因此如果AI產出結果僅是以特定藝術家的「風格」表現,與原作仍有不同,尚不涉及著作權之侵害。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2年06月16日經授智字第11252800520號函》
利用生成式AI模型生成內容者(下稱「AI利用人」)部分:
(一)AI利用人如係單純下指令,並未逃入精神創作,由生成式AI模型獨立自主運算而生成全新內容,該AI生成內容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二)在AI模型依AI利用人指令自主運算生成內容之階段,如AI生成內容僅係將訓練資料中之原始著作予以重製再現之情形,AI利用人如將該AI生成內容作後續商業利用(例如:將AI生成圖像印製海報販售),亦會涉及原始著作之「重製」等利用行為,建議AI利用人先向AI模型之開發或管理者釐清有無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及得否轉授權第三人進行商業利用,以免產生著作權糾紛。

由於著作權係屬私權,個案行為是否構成著作權侵害,仍須由司法機關就個案具體事實調查證據認定之。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反面解釋的疑慮:如果AI利用人有投入精神創作,是否作品即受著作權保護?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2年6月7日電子郵件1120607》

LOGO生成器是由用戶輸入關鍵字,再由生成器利用其所儲存之大量原始圖像範本,產出不同之LOGO供用戶選擇,或由用戶直接挑選範本加以修改。該等原始圖像範本如具有「原創性」(非抄襲他人之著作)及「創作性」(具有一定之創作高度),則屬受著作權法保護之美術著作。

如用戶僅單純輸入關鍵字,由生成器利用AI演算法自動生成全新圖像,似無人類創意之投入,而無法主張生成LOGO之著作權。

如僅係重組他人原始圖像範本,仍屬利用(重製、改作)他人著作之行為,除有符合第44條至第65條合理使用規定之情形外,應取得所利用原始圖像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否則可能涉及侵害著作權,而須負擔民、刑事責任。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2年12月19日電子郵件1121229》

將攝影的照片透過AI繪圖軟體將照片卡通化,或套用濾鏡對照片進行光影、調色、模糊、黑白等各項影像效果之調整後,(皆為電腦演算,僅係演算法不同)產生之圖像,是否另為原照片之衍生著作,而獨立受著作權法保護?

需視該利用電腦演算法所生成的圖像有無人類實際的創意投入而定,如有人類實際的創意投入,只是把電腦演算工具(例如:繪圖軟體)當作輔助工具來使用,完成的創作成果仍可以受著作權保護:惟如無人類實際的創意投入,完全是由電腦演算功能獨立進行完成創作,該AI繪圖軟體演算之成果不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原則上無法享有著作權。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第三種AI創作:AI輔助生成創作

●人機結合,AI利用人在創作過程中有指導、選擇、調整、修改等。
●使用生成式AI繪畫工具製圖,並對構圖、色彩、風格等有所調整修改。
●使用生成式AI音樂創作工具寫歌,並對旋律、節奏、和弦等有所調整修改。
●使用生成式AI文字創作工具寫作,並對內容、結構、風格等有所調整修改。

◎該創作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
◎著作人是誰?
◎合理使用?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台灣對AI的管制措施(1)]
行政院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使用生成式AI參考指引》(20230831) = 應行注意事項 (卓律師解釋此為公家機關對於自己內部服務人員,佈達在使用生成式AI時的注意事項)

第2點:生成式AI產出之資訊,須由業務承辦人就其風險進行客觀且專業之最終判斷。
第5點:各機關不可完全信任生成式AI產出之資訊,亦不得以未經確認之產出內容直接作成行政行為或作為公務決策之唯一依據。

第3點:製作機密文書應由業務承辦人親自撰寫,禁止使用生成式AI。
第7點:使用生成式AI應遵守資通安全、個人資料保護、著作權及相關資訊使用規定,並注意其侵害智慧財產權與人格權之可能性。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台灣對AI的管制措施(2)]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業運用人工智慧(AI)之核心原則與相關推動政策》(20231017) 、《金融業運用人工智慧(AI)指引》草案 (20231228)
涉及實務作業之操作細節,屬行政指導,不具法律拘束力 (行政程序法第165條)

一、建立治理及問責機制
二、重視公平性及以人為本的價值觀
三、保護隱私及客戶權益
四、確保系統穩健性與安全性
五、落實透明性與可解釋性
六、促進永續發展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台灣對AI的管制措施(3)]
行政院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
2023年07月:預計09月推出,內容包括:AI法律名詞定義、隱私保護、資料治理、風險管控、智慧財產權,倫理規範、產業推動、AI應用之法令遵循以及合法性等等。

2023年12月:新總統就任前?
2024年02月:密切留意國際發展!
(卓律師解釋這是很正確的,因為國外也還在兵荒馬亂,基本規範該怎麼訂,大家都還在且看且走,目前的草案都還不夠完整;台灣也希望能發展出屬於自己的AI產業,如果訂下的法規變成絆腳石就不妙了,茲事體大)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歐盟的AI管制措施]
2020年02月:人工智慧白皮書
2020年04月:人工智慧協定 AI Pact
2021年04月:人工智慧法案 AI Act (目前全世界最完整的規範,有監督歐盟成員國執行的義務)
2023年05月:執委會線上生成式人工智慧工具使用準則
2023年12月:AI Act 通過協商,公布20天後生效,分階段施行
2024年02月:成立歐洲人工智慧辦公室。負責監督法案執行&成員國的實施狀況
2026年02月:AI Act 完全施行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歐盟將AI應用分成了四個等級:
■ Unacceptable risk 不可接受風險:指紋辨識、人臉辨識、虹膜辨識等生物辨識系統,情緒識別監控,建立社會信用評分制度(共同點是過度侵犯人權)
■ High risk 高風險:交通、信用額度、醫療、能源、民主、司法、教育、聘僱方式等等,時事性例子如用AI干涉選舉 (需有諸多配套、限制,需被管制)
■ Limited risk 限制性風險:聊天機器人、影音生成AI (需揭露適度透明)
■ Minimal risk 輕微風險:個人使用的輔助精靈,如用於電子信箱掃描病毒並整理報告的自設性AI
https://digital-strategy...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美國的AI管制措施]
2019年??月:《美國AI倡議》
2020年01月:《人工智慧應用監管指南》白宮科技政策辦公室發布
2021年06月:白宮科技政策辦公室和國家科學基金會宣佈成立「國家人工智慧研究資源任務小組」
2022年10月:《美國人工智慧權利法案藍圖》白宮科技政策辦公室發布
2023年03月16日:《著作權登記指引:含有AI生成內容的作品》美國著作權辦公室發布
2023年07月:白宮AI安全承諾
2023年10月30日:《關於安全、可靠、值得信賴的人工智慧的行政命令》拜登總統發布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在YT的影片上,卓律師的表情傳達出很多情緒,非常……值得深入探討並練習描寫出來,很棒的體驗,謝謝律師

淡江時報的學生記者發問有感
「採訪後將資料丟給AI去整理,消化AI整理後的東西在闡述新聞,認為AI的文筆比自己好,會寫完大綱跟架構後交給AI優化內容」

後接比鄰星域的發問。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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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聊天室相關留言筆記]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爬虫類アルセーヌ:AI現在階段屬於輔助

凱洛Gairaku:簡單的說,維基百科可以參考但不要照抄,AI同理

閣樓窗倉庫:我覺得AI可以放在旁邊當參考,但不能直接用

UmiNoSaku ☽ ReGLOSS 箱推し:Ai不是問題,只要它資料來源是合法的,實際上大概 Ai最終走向會變成在檔案內附上數位簽章

君頭龜裂:還在吵AI盜圖訓練,SD1.5訓練量400M,你有本事就從四億張圖片訓練出來的模型裡找出你自己的東西啊

曉柴:現行的擴散式模型主要還是建立在LAION-5B的資料庫,就算你要從零開始用自己的圖訓練,那個資料量並不是人類做得到的

UmiNoSaku ☽ ReGLOSS 箱推し:Ai目前問題就是規範怎麼去設定,這部分大概也是要等歐美領頭羊自己弄個聯盟決定,台灣才會跟上就是了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亜果:但AI產出來的東西跟營利作者卻沒辦法享有,這樣比喻不正確吧

UmiNoSaku ☽ ReGLOSS 箱推し:我所謂的 Ai 規範是從軟體層生成就有規範,不是後端使用規範了,那個當然是管不了的

曉柴:有趣,OpenAI 的 Sam Altman 自己都承認了「不使用受著作權保護的資料是做不出GPT」了的說

柊拓馬:那是建立在共用圖庫的前提下的工具,如果他的AI是自己養的那就會無效

神奇阿虫(Dr.BUG):我認為,不能因為管制困難就任其肆意發展,如果不利專法規範出合法使用和非法使用的範圍,那所有人都不會去手法,抄了就是抄了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君頭龜裂:我也不知道為啥chatgpt明明也是蒐羅網路上海量的資料,論侵權文字創作也是侵權的一種,結果只有ai繪圖出來坦

神奇阿虫(Dr.BUG):畫這個詞的定義是繪製,描寫,使用AI生成圖片並不符合"畫"的定義

荒屍:如果使用的AI庫 可以將參照素材上傳到一個政府立愛的雲端空間,只有法律爭議可以證明自清,是否可以保障AI創作者的權益

スズメ Suzume:因為有很多人不懂就直接下載繪師的圖並且拿去給AI運算

荒屍:因為我相信也有繪師 全用自己的繪製的素材訓練AI

曉柴:我是認為至少要強制公開訓練時所使用的資料庫啦

米子:如果不公開訓練模型使用的圖庫應視為不允許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鼠:推特有出現靠AI模擬同樣畫風然後冒名頂替原作者的事就是

曉柴:美國的判例表示: 沒有著作權

forest Cat:上次深度偽造的政治抹黑就有好例子

荒屍:如果是封存在政府規範認證的雲端庫,可以作為背書,如果有法律爭議再拿出來比對

曉柴:除了你手動編輯的部分以外

Clo BA:AI生成本生就是非法拿取數據庫資料拿AI說是創作就已經不合理了

夏立夜:AI 單純生成卻沒有其手工編輯超過一半,應當沒有著作權

曉柴:Midjourney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神奇阿虫(Dr.BUG):我曾經想像過理想的圖像授權形式,AI公司架設專門上傳圖片的網站,繪師.攝影師可以自由在網站內上傳自己的作品,AI公司根據圖象的使用率分成給創作者,如果有圖庫中缺乏的"素材"也能在網站中發佈任務,比方說各種畫風的鮭魚,以此獲得更多的合法圖源,創作者也能獲得穩定的收入

UmiNoSaku ☽ ReGLOSS 箱推し:所以才說規範要等真的有 Ai 聯盟之類的產生然後規範從軟體層去做可溯源的註記,不然無解

秘密:不能因為盜版氾濫就不立著作權法

夏立夜:目前的AI公司也是在歐美那邊吧!台灣這邊的法令能否管理國外公司?!

AyaMizuKa Ch. 綾瑞香:雜訊污染實際上無效 一樣可以去過濾掉 AI的進步難以想像 給創作者分成的部分可以考慮使用Web3相關的技術達成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鼠:日本那邊印象中是已經有在研擬相關規定

醬油:很有道理... 只有一點點創意到底算不算你的東西

OAO:這樣有個問題 如果有修圖技能 然後去修AI圖 這樣算不算有人類精神創意投入? 還是說要看程度 如果只是小修 修的合理一點就不算 大修把某個地方修的完全不一樣就算?

曉柴:web3還是算了吧,你當年OpenSea光收稅這點就被繞得七葷八素的

喵嵐:覺得這樣子來說比較保障作者的權益,AI如果經其他作者的創作數據創作的話,去販賣.散佈就是侵占著作權,這個是蠻不錯的。

夏立夜:今年的芥川賞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神奇阿虫(Dr.BUG):在歐美有相關判例,圖片要有超過30%的創作內容才擁有著作權

陳定凱:我記得那本書是寫一個ai的故事,他只是把故事中ai說話的部分讓gpt產生而已

rnys:這個情況下該作家可以宣稱這種寫作手法有其獨創性嗎

AyaMizuKa Ch. 綾瑞香:雖然技術很困難 但如果做不到舉證 的確很難享有著作權 而且光是要反推素材庫合不合法都是一個問題

鼠:寫作感覺有點難

拉啦:我對ai的定義就是搜尋引擎,你不會對搜尋引擎得出來的問題結果說是自己的智慧結晶

神奇阿虫(Dr.BUG):一張圖全是用AI生成那就是0%,你在AI圖上面加筆超過30%才有著作權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閣樓窗倉庫:希望能立法要求AI公司把資料庫和創作者授權證明公開透明貼出來

AyaMizuKa Ch. 綾瑞香:AI技術既然是使用人類的學習的 我個人認為源頭跟技術就應該全面公開 這樣才有辦法檢視是否違法

神奇阿虫(Dr.BUG):阿些有連接公司伺服器的AI還是好管的,他們有統一的圖庫,可以進行自我審查,所以那些擬真的AI色圖和他們沒啥關係

神奇阿虫(Dr.BUG):重點是沒有連接伺服器的AI,比方說Stable Diffusion,只需要一台電腦就能自己訓練,幾乎所有擬真的色圖都是用這個生成的,也是衛福部用來打擊二次元的"證據"之一

AyaMizuKa Ch. 綾瑞香:stable diffusion只需要有模組跟顯卡就能離線生成 要如何規範模組的合法性也是一個問題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UmiNoSaku ☽ ReGLOSS 箱推し:要跟國際接軌一樣會看歐盟跟美國那邊的規範,台灣

AyaMizuKa Ch. 綾瑞香:區塊鏈的專法也還沒立 雖然跟AI無關 但都是新科技 科技更新的速度 法律會一直跟不上 未來會需要更多討論跟相關技術來解決 AI的問題用AI解決

陳泰瑀:那就是.......各政黨目前根本沒有把創作相關的議題視為第一優先,那不管是Iwin,還是AI,都得等執政在野兩黨現在的優先議題吵完了才能解決,那都不知道是幾個月或幾年後的事了

月靈juichun:說個滿奇怪的問題(稍微跟AI不太相關),現在網路審查的力道其實開始在慢慢進行,「某種程度上」網紅和鄉民開始被檢舉或甚至被無預警被BAN,但媒體卻是「沒有任何處罰」

曉柴:Photobash直接拿未授權的圖也是爆炸吧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神奇阿虫(Dr.BUG):簡單的說,因為安迪沃荷畫過瑪麗蓮夢露,所以你覺得AI也可以用別人的圖片生成,你只要在上面畫幾筆就能當作自己的東西發表?

曉柴:二創本身也是看版權方要不要砍的說,看看馬娘

AyaMizuKa Ch. 綾瑞香:這事情很矛盾 放出來會被AI學 不放出來又沒人知道 QQ

神奇阿虫(Dr.BUG):美國著作權局認定AI生成的圖片不受著作權保護,版權是用來保護出版物的

神奇阿虫(Dr.BUG):不規範任期滋生只會像腫瘤一樣發展

神奇阿虫(Dr.BUG):一個繪師畫一張圖三五天,一個連圖都不會畫的人直接朴竊過來生成幾十張色圖,打著原作者風格的名義放上蝦皮販售,這叫好?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米亞:希望大家可以在演講結束後,記得去填問卷,踴躍發表自己的看法

曉柴:Reinforcement Training跟Diffusion Model不一樣吧......

神奇阿虫(Dr.BUG):用真人相片去訓練AI生成出擬真的兒童色情圖片,以非法素材訓練生成的圖片是否有合法性?這個問題請問要不要立法禁止?

神奇阿虫(Dr.BUG):每次說到重點時總有人跳出來說管理困難.舉證困難.抓捕困難,所以呢?因為困難就不管了?因為立法也不會100%解決問題就不立法管制了?

曉柴:正是因為舉證困難才要想辦法讓訓練資料公開,減低舉證難度啊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神奇阿虫(Dr.BUG):現在該做的不是說服人們適應AI,而是建立一個可以規範AI合法使用AI的環境

擱淺透抽:重點是訓練出來的模型,沒人可以證明你是不是只用你所公開的訓練資料。

李品:畫師應該要有預設的不受AI使用的權利,把要不要給AI使用的自由還給畫師才對吧,在討論AI的效益之前要先保護畫師啊

Yu:媒體人員的自主訓練模型的提問,感覺可以分成合法性跟著作權人歸屬,前者單以授權與否或合理使用來斷定,,至於後者則需要仰賴法律的更新跟建制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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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期待未來立法發展與社群反應。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曾經聽過住台中的繪師大手在感慨著,是否要多熱絡中區繪師間的線下活動?但不知為何反應異常冷漠,尋思莫非是繪師工作特性緣故,除了自己朋友以外幾乎不太跟同業社交?遇到AI這樣重大議題,是需要在法律上一致對外發聲爭取權益的;曾聽帕秋莉繪師並木桑提過有藝文創作工會這樣的組織,能夠期待工會在法律上為從業人員爭取權益嗎?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個人認為,要小心反覆用AI議題疲乏思考的人,AI是工具,領域也很廣,但用來掩飾程式進行非法作業時,務必予以譴責。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玩戰略遊戲時,如果自己扮演的勢力弱小、資源不足,必定將資源集中在重要的關鍵作業上,以求在競爭中後來居上、完成遊戲目標,AI領域很廣,但是花費時間、電力、設備品質甚多,如果要讓我國擁有獨特的競爭力,必定得將資源集中在同一個領域上,例如烏克蘭發揮強效的戰場指管定位AI、天文災變演算AI、病毒進化演算AI等等,讓珍貴算力應用在困難的極限運算上。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生成式AI運用上最詬病的就是跳過著作權法,直接用創作者嘔心瀝血、費日耗時的作品去完成運算。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單就繪圖領域為例,繪師需要經年累月的練習、自我詰問,才有辦法獲得的獨到美感、獨樹一格用色方式,當你要使用別人精心繪製的成果時,是不是應該要付錢?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看聊天室2次了,AI擁護的聲音,遇到錢與授權的規則構思部分就開始扭來扭去了,好奇怪?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能像亞果老師這樣與大公司完成國際間合作專案,是讓人非常憧憬的願景,希望每一位還在練習中的繪師,都能有一天能得到這樣光榮的成就,而不是還沒得到成就,就被生成式AI波及到...)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不把AI算力拿去做極限突破,而是搶奪文藝專業創作者的生存資源,AI當然是工具,但工具的應用方式會反映出程式設計者本身的人格,只要願意慢下來細看大家也能夠發現的,知識水準只有低劣程度,就只能做低劣程度的事,反正也算不了那些高深真正要燒腦的事情,不如就壓榨生活中最熟悉的ACGN社群,賺便宜的錢吧。
笑師春樹
5 months ago
警惕自己用,反向推論,能讓系統自己做決策的兵推系統真實存在應該是沒問題的;衝著台灣算、官員赴陸受招待、一大堆人為的光怪陸離事件並非巧合的假設應該也沒問題中國38歲AI天才疑遭暗殺「半夜搭車亡」!手握共軍最強大腦「戰顱一號」超狂背景寶傑驚呆【關鍵時刻】
笑師春樹
1 months ago
2024年10月17日,推特((現X)宣佈更新服務使用條款,11月 15日起所有用戶上傳的圖片、文字等內容都將作為該公司的AI模型訓練,強制簽條款如賣身契,日後再用心的法規也保護不了創作者,許多高手的長年社群經營恐毀於此,巨大的沉痛讓自己讀完新聞後說不出話來,這就是默哀的感覺嗎?

可以嘗試想像因果問題,X的AI訓練出來可以做什麼事?無所不能的生成特定目的的圖片、影片?假設歐美用戶數依舊很多,對假訊息沒警覺,是否就是一個很好用、貼近生活、容易腐化思想、威力驚人的造謠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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