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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months ago
看起來要走憲法法庭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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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months ago
立法委員現有總額四分之一以上,就其行使職權,認法律位階法規範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本節聲請,應以聲請書記載下列事項: 一、聲請機關名稱、代表人及機關所在地,或聲請人姓名、住所或居所及應為送達之處所。 二、有訴訟代理人者,其姓名、職業、住所或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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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months ago
至少不用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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