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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脆上看到一個論述是這樣的:當年太陽花之所以能達成(相對意義上的)成功,是因為過程中警方和學生的力量太過懸殊,示威者們在暴力執法面前沒有還手的機會和餘地,於是成功佔據了輿論的制高點。
我想某種程度來說或許真的是這樣,但我真的一點都不喜歡這個事實,我一點都不希望一場運動的成功,是要藉助某些人所受的傷害來完成的。
所以我說是相對意義上的成功,因為付出的代價太過沈重了,沒有人可以為在運動中受傷的人負責,十年過去了,加害者的面貌依舊清晰又模糊,而且即使真的找到了加害者那又如何?受傷就是受傷,受苦就是受苦,沒有轉圜的餘地。
我應該剛好是受太陽花運動影響的最後一代人,再往下的人那時候年紀太小,可能還不太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而我們應該是這場運動裡最幸運的人,我們可以理解發生了什麼事、也知道自己可以做什麼,但那些更沈重、更痛苦的事,當時又有年紀比我們大的人為我們承擔了,我們用一種相對無痛的方式打開了視野,親身經歷了歷史卻全身而退,但運動傷害依然發生在我們身上、十年後的現在,那些痛苦的記憶依然能被成功召喚,遑論那些曾經真的擋在我們面前的人。
感覺瞬間回到高中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