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的我從來沒想過領養耶,畢竟自己生的小孩如果不乖就算了,我有自知之明我沒有大愛去養育與我毫無血緣的孩子。
latest #9
在FB看到有人說「女性生小孩是為了男性血脈的延續,是壓迫女性的行為」
我真的黑人問號耶,難道就不能是女性自己希望能夠有一個與自己血脈相連的孩子嗎?!
台灣的生殖法的確是應該要修改啦,現行法律就算女性凍卵,未來你要使用你的卵子也必須經過法定配偶的同意,並且只能使用法定配偶的精子,單身女性是不能自己決定如何「使用」你的卵子的,這方面我們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至於代理孕母這件事,究竟是否會迫害女性我覺得很難說。有些真的生不出來的人他們就是需要,也許她有健康的卵子,但就是不能著床(或著一著床就流產),有人願意提供子宮給他,這是你情我願的事情,對啦提供的人可能就是想賺營養費,這就跟賣身一樣,有人買才有人賣,我個人雖然不支持但我也不反對。
幾年前同志婚姻通過時,有個長輩問在場的年輕人:「你們支持同性戀結婚嗎?」
大部分的年輕人都回答:「人家想結婚就結婚,甘你啥事呢?」
我給長輩的回答是:「我覺得台灣還沒準備好。」
(但其實我心裡想的也是「甘你啥事」 XDDDD)
我覺得沒準備好的其實就是這些會問這種問題的長輩們,但你別說台灣,不管同性結婚也好,代理孕母也好,這種問題即使在先進的歐美國家一樣是有贊成與反對的人,美國甚至有些州是不能墮胎的勒.......
說用「領養代替代理孕母」的人說到底還是太天真,先別說在台灣要領養有多困難,就我自己而言我是選擇做試管,並且決定如果做不出來就算了,領養這個選項從來沒在我腦海中出現過。
對我承認我不夠有愛,我無法養育與我毫無血緣關係的孩子。
有些人說「你這樣不是真正愛小孩,真正愛小孩就會想辦法去領養一個」,欸不是啊,我連我自己生的小孩我都無法保證自己能毫無保留的愛他,難道我還能隨便領養一個回來然後發現不愛他再把他丟掉嗎?!
像我這樣有自知之明才是負責任的表現吧(自以為
當然目前在台灣要領養是非常困難的啦,要上非常多的課,經過非常多的評估等等,不是你隨便在言情小說看到的男女主角走到孤兒院然後隨便指一個說「就這個」這麼簡單的。
我算是很佛系在做人了,我是真心覺得「有很好沒有就算了」。
但我附近真的有很多因此而感到痛苦的夫妻,每個月月經來就要失落一次,沒事算排卵期做功課,或著像我一樣打很多針、吃很多藥、做很多次手術、花很多錢,只為了求一個健康的孩子........
雖然我很佛,但我還是偶爾會被朋友的關心搞得emo,尤其在已生子的女人眼中像我們這種「生不出」的是很值得同情的,我很清楚她們不是故意的,但你就是能感覺得到她們不經意流露出的同情眼神.......
一個人想要或不想要延續自己的血脈並沒有錯,這是個人的選擇,無須將其上升到「壓迫子宮」這種毫無意義的嘴炮,想生或不想生都是你自己的選擇,但「想生但生不出來」的痛苦沒經歷過的人真的是無法體會。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