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郎🍕
6 months ago @Edit 6 months ago
今天無聊的機會找律師大大解經聊天,聊到習慣法
原來國外的習慣進來國內
正確名詞不清楚,憑印象打,他覺得算"法理"一部分
習慣法博大精深
latest #11
歐郎🍕
6 months ago @Edit 6 months ago
因為聊開了 現在美術業界一些日本來的習慣可能也屬於這類
有些日本來的原本的習慣可能都變成當地的成文法
後來推薦幾本習慣法的書 之後再找時間看
歐郎🍕
6 months ago
當作交朋友被偷偷塞名片
霧語
6 months ago
交友大師4ni
立即下載
臺灣的法律就是參考日本和德國啊
歐郎🍕
6 months ago
A_Void_Crown_19941213: 喔對 他有提到這點
被影響很深
可能跟民初大陸法也有關
歐郎🍕
6 months ago
mistory8: 就問問長輩怎麼看
技術專家解經
歐郎🍕
6 months ago @Edit 6 months ago
律師大概意思也是習慣法百百種不可能寫成文
最高法院看個案認定,蠻有趣的
是有可能,之前強吻案有人硬拗國外親吻是禮儀凹過去
ohland2733: 個案夠多才有必要寫成石碑法
歐郎🍕
6 months ago
Qknight: 聽他講案例好像也不是 他舉的是以前社區標會
閩粵的習慣法一部份延伸
歐郎🍕
6 months ago
demmy801: 當下看也覺得難認定也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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