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噗首的口吻,我以為是相當嚴重的事情,還在想說是不是吸大麻被抓了或是其他更大條的事情,結果是外遇。
因為我道德感比較低落,我對外遇的看法不論是Leo王,王建民,或是介入別人婚姻的何欣穗陳綺貞都一樣,我都認為這種事情是雙方當事人以及當事人配偶之間的事情,如果要道歉就幾個當事人該道歉的道歉一下就好,和社會大眾無關。和專業上的產出我也可以分開看。
而且就算是吸大麻我也覺得沒什麼差,不然我大概會少了很多搖滾樂可以聽。
為了證明我一直都是這樣主張,貼上兩篇舊文以資證明。(已經是陳年臉友的應該都看過了)
本日頭條雜感之干我屁事陳綺貞到底想怎樣?(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