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離子檢測的迷思!氯離子檢測結果,經常與屋況不符,值得大家注意!#氯離子#海砂屋#減少價金訴訟#汙名化價...
目前看到講最好的遇到海砂屋實務。
看完可以理解為什麼新莊王叫你想買就不要驗。
latest #36
我解讀:交屋後驗超標,打官司結果很可能是走賠償污名額+修繕額,而非返還價金
而且你驗了,高於現行規定0.15可能銀行鑑價會不到,所以要搭配鑑價不到就無條件解約的條款。
只是賣方不一定要理你。
只要不是故意隱匿,要叫人收回都有點難
而就現行法條,驗這個沒有強制性
大家就是賭一個 不會輪到自己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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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交屋後驗出來都很麻煩啦
交屋前說服屋主可以驗,然後驗出來該怎麼辦,都要約定
種種很會催 不讓你有時間思考
買方請告訴自己 不買最大......
我真誠建議,根據你要買的屋種,先去法院判決書查關鍵字看別人都發生什麼事,做好這種準備再去找種種,會比看ptt或估狗關鍵字來得好喔!
我覺得談價格反而是最簡單的了,麻煩事都在簽約
大量使用估狗,都讓我忘記圖書館練就的查找功夫,請讓我再次呼籲要做自己不熟悉的重大決定者,先去看判決書!先去看犯錯會發生什麼事,包括結婚、分產等民法相關!

看不懂就丟chatgpt叫他摘要結論啦
aselia 坐墊x12
8 months ago
所以判決書是紙本嗎?還是網路有
aseliaholic: 網路有
如果剛好看到我這噗的人要買中古屋,要不要驗可以參考看看,僅是個人想法
1. 肉眼可見鋼筋外露、白華、混凝土崩落、漏水等

高機率有中,先問有無驗過。

沒有的話,問屋主願不願意驗。或者下斡後關小房間時要求把驗氯離子放進去,驗出來無條件解約。

如果屋主說現況交屋,不驗,買家交屋後自己驗出來,除非能證明這間結構壞了了,危害到你的生命安全,否則判決上可能只能拿到修繕款+污名價金

據上,簽約時真的沒有驗的餘地,你要知道案情已經不單純,還想買請先殺價+不放棄瑕疵擔保,當然對方會用交屋前修繕去回應,那就繼續問修繕完又有狀況怎麼算。

更簡單一點,殺到你覺得可以放棄瑕疵擔保為止。
2. 裝潢包起來,都看不到,屋主也沒開過

打掉裝潢才發現中獎是最常出現的情況,屋主會宣稱自己不知情。然而判決有一段話可以參考,我隨便抓的不過蠻多地方都有出現過:

所謂依現況交屋或依固定物交屋,通常係指屋內裝潢、增建等外觀可見或已明確告知之部分,至於不動產如有傾斜、結構安全、漏水、海砂屋、輻射屋等問題,並非肉眼立即可得察知,自無所謂「依現況交屋」或「依固定物交屋」可言,被告自不得以系爭房屋買賣係依現況主張免負瑕疵擔保責任。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1年度訴字第496號)
意思就是屋主不知道不代表不用負責。

但一樣,若根據未告知而主張退款,如果法院根據土木結構專業判斷能住,可能也是判賠修繕款+污名損失。

看了看大概都在100多萬啦,這個不保證。
一般到法院打官司曠日費時,通常會希望和解。但賣方是不是可以交屋後因為他是高氯離子建物而返還價金,我個人覺得不一定。

首先沒有規定賣方一定要提供檢測報告,所以銀行不一定會問。但你提供的話我推測可能跟著政府規則走,結果隨便就會爆(我猜的),鑑估減價導致貸款成數不那大家都不用玩了...
仲仲也真的不敢賭這案件「不是海砂屋」。

首先海砂屋是俗稱,正式名稱「高氯離子建物」,在仲仲定義裡,要到結構壞很大、甚至政府已列管,他們才會說這是海砂屋,否則都叫做高氯建物。

畢竟高氯建物不一定結構毀損,只是結構毀損一定有高氯(充分必要條件?)
老屋確實高氯機率偏高,但84年後才有法規依據,所以仲仲會在主約放入下列字句:

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後,甲方(即原告)得自費並請求乙方(即被告)配合辦理房屋混凝土氯離子含量檢測。檢測廠商由雙方協議共同指定,檢測點以主建物之樑、柱等共取三個樣本為準,如三個樣本檢測結果之平均值符合約定解約條件,即建物建築完成日期在84年6月30日(含)當日以前者,約定為0.6kg/m³(不含)以上;該日期以後者,約定為0.3kg/m³(不含)以上,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得逕行解除買賣契約,乙方應退還甲方已付之買賣價款

(擷取至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1年度重訴字第50號)
這個條款意思是仲仲不擋你們要不要驗,但驗到就可以無條件解約。
交屋後,只要瑕疵是連他都不知道,就沒有責任。
但這個條約比較像仲仲的免責聲明,想也知道驗出來對仲仲沒好處——都收一樣的比率,誰想賣海砂屋啊!
因此高氯建物就像一個薛丁格的貓+潘朵拉盒子,你只差打開他,但沒打開之前誰都不知道會不會中,只能各自經驗判斷,包括法律經驗判斷。
啊你真的打開了,沒人有好處。

買方:如果滿足0.6以下條件,但不符現行法律要求0.15,不知道銀行貸款會不會影響

賣方:買賣期間驗了超標必須無條件解約,未來上架再賣會打上海砂屋烙印

仲仲:買賣期間驗了超標等於先前辛苦放水流,之後賣海砂屋更累而且賺更少
依照仲仲立場,他會想辦法說服賣方在交屋前不要答應驗,同時說服買方:賣方會負擔瑕疵擔保責任。
等交屋後驗,他只是當中間人,直接讓買賣方上調解、打官司,服務費已經拿到了,要走法律還有養專業法律顧問團隊。
結論:
1. 如果老屋內部目視看不出啥問題,沒有天花板包覆,且搞清楚外部是否曾有修補跡象,又不是頂樓,我覺得可以不要驗。
但未來你的買家會因為更舊而需要你驗,所以你開價時要把這一點的跌價損失風險算進去。
2. 如果有出現下面這張圖跡象,內心要有底中獎機率很高。
https://images.plurk.com/2Czxz10TKsXHvH7yLA1KKh.jpg
要問清楚仲仲萬一交屋後驗出海砂屋能不能退。
如果仲仲說:「如果影響結構當然可以」

這句話其實很模糊,影不影響是要花錢評估的,可能20-40萬成本。
真的非買不可,就要主張
1. 修繕瑕疵後交屋
2. 賣方仍負擔瑕疵擔保責任

萬萬不可拋棄2
3. 裝潢包覆,沒人看出來

可以驗最好,因為拆裝潢真不知會拆除啥大禮包。但我上面講過,屋主頂多幫你修繕,不需要退你價金......你覺得不能住、他覺得你可以他修完後你再包起來住,就是上法院判斷你到底能不能住這樣,20-40萬掰
以上是我的想法,若有錯誤敬請指正
至於賣方要不要主動提供報告:

如果賣方有足夠自信沒問題,且可接受萬一出問題各種麻煩迎面而來,那就不驗。

我自己是覺得要驗,因為驗了你最大損失只有錢(售價較低),其他都仲仲的事因為你已經講了,法律完全站得住腳。

或許還可以求補助、問問住戶要不要上報等都更的額外好處。
搞到上法院,沒有三年五年是不會有結果。你耗費時間成本、驗結構成本、請律師成本、判決費用等等等,真的有比較好嗎?
今天又讀了幾篇,應該可以確認是交屋後驗高氯只能有以下效果:
1. 屬於物之瑕疵,賣方須負擔瑕疵擔保責任
2. 根據台北市建築師公會鑑定,一般不動產交易價值減損=修繕費用+污名價值減損。氯離子過高所造成的污名減損比例,判決多為10%起算。
3. 因此,除非結構受到影響導致不能住人,法院會判賣方賠 上開價值減損金額
其他縣市不見得有10%誒
桃園的案子是7.91%
哇有一案買方反過來利用,也蠻過份的

賣方便宜賣快爛的房子給買方,現況交屋,但是沒有驗氯離子。
買方交屋後跑去驗,當然驗出來,據此要求賣方負責。
賣方說啊不然我訂金加利息退你。
買方說不要,我要修繕+污名價值減損
賣方
有這種操作也真聰明
解約一週了仲仲還是不告訴我下週何時叫代書走流程。剛先押了今晚,反正我已經在找找相關時間規定,要解鎖第一次發存證信函了嗎
我才10%就覺得煩煩der,那些尾款都付了的買家發現問題時肯定要發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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