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fb說東岸停車場要換廠商
下面留言都在講格子要畫大一點
NET去年即查覺有可能失去東岸廣場經營權,為求自保,於去年10月即提告要保護公司在東岸廣場2至4樓的房屋產權,並準備在後續的招標案參與投標,但最後卻敗下陣來
NET指控基市府雖知沒有東岸廣場2至4樓的產權登記,仍強行招商,在宣布由微風得標後,還在今年1月22日通知微風、大日公司及NET召開資產確認會議,但會議時間一到,基市府與微風卻突然變更開會地點,大日及NET發現後要求入場均遭基市府交通處官員阻擋,雙方爆發嚴重口角衝突,會後微風廣場即告知東岸廣場承租的近20家店鋪,將於2月1日接管東岸廣場營業,由於雙方各執一辭,點交日恐再釀衝突。
四接環評突換會議室 環保署:盼讓民眾順利發言
2023/7/7 19:57
環保署今天續審協和電廠四接環評案,期間突然變更會議室引發爭議
法律人看爭點(之一)=為何建物完成後迄今「沒有完成」產權登記(建物所有權或建物第一次保存登記)?
沒有完成的原因是:
1、法律的限制規定?
2、招標契約的限制規定?
3、N E T自己的作業疏失?
4、基隆市政府人員的技術性阻撓?
●大日與基市府從八年前起就陸續簽長期契約,並擁有優先續約權
●大日管理停車場部份,另與主富(NET)簽約並由主富營運管理外觀與商場
●先前大日管理的信二停車場涉入弊案,被市府認定不符優先續約,從而重新招商
●原本主富也有加入此次招商,只是市府選擇了微風
●主富向市府提告
ROT(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民間機構投資增建、改建及修建政府現有建設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NET目前是拿出當初獨資興建過程的工程款支付狀況來佐證產權屬於自己
基隆市長謝國樑上任努力拚市政,他曾表示,基隆沒有好的百貨公司,多數市民基本的食衣住行消費都在台北完成,開出政見表示要引進較具規模的零售業到基隆,讓市民消費留基隆,如今引進知名的微風集團進駐東岸廣場,謝國樑除實現了對選民的承諾,也成功創造話題,微風同時成功在台北以外設立據點,不少基隆市民都樂見其成。
2.
NET本來就知道OT變ROT會有漏洞
所以他當初蓋就沒有要還市政府的意思
等於NET在沒有經過招商、投標、簽約
的程序下就在市政府的土地上蓋了建築
因為跳過太多行政程序了,現在2-4樓商場
是一個沒有地上權也沒有一樓的空中花園
3.
交通處拿出3年前和大日的續約合約,
合約裡面已經有包含地下4樓到地上4樓
合約結束後都要還給市政府 所以地上2-4樓在三年前的合約就有了 也不是這次變出來的東西 奇怪的是,NET當初並沒有抗議 我只有想到以下幾個解決方法, 1.告NET侵占,拆屋還地 2.整塊地送給NET 3.讓NET簽永久地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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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ngover: 這種ot沒十幾二十年基本上投入都虧
大日在2016年6月間提出改善申請,雙方並協議「商場關建完成,於營運期滿後,大日同意將關建完成之商場無償移轉與基隆市政府」。換句話說,東岸商場二、三、四樓是大日必須自費興建的,而且在第一次契約期滿時(2020年12月31日),應該無償移轉給基隆市政府,並沒有所謂「產權爭議」。至於「大日」與「NET」間是否有其他約定?基隆市政府並不清楚。
簡榮宗律師表示,從相關書面資料看起來,商場的建築師吳明杰是由大日委託,使用執照也記載,當初增建二至四樓的金額是四千多萬,並不是 NET 主張的近三億。而且依照大日開庭時所說,興建商場大目也有共同出資。所以NET「獨立全額出資」興建的說法,顯然也有疑問。
[新聞] 基隆東岸商場完成點交 微風:一切維持現
謝國樑說,昨天下午先點交地下停車場,順利完成點交,對方有表達不同意見;昨晚進場對1到4樓進行點交,NET人員在點交過程中只有主張不同意見,表達是他們的產權,並沒有實質的動作或肢體抗爭,有什麼問題法院解決。
謝國樑表示,商場和停車場今天民眾可以照常使用不受影響
陳義文透過聲明稿表示,市府指稱商場部分大日公司也有出資,這點絕對不實,NET有所有營造契約及支出單據,大日公司僅支出地下停車場設備。
他指出,基隆市府委任律師指稱NET出資依照建管單位資料看來只有4000餘萬元,難以想像市府專業律師竟對於法定造價及實際造價完全無法區分,甚至企圖混淆視聽。」
大家好,我是基隆市議員張之豪,今天是2024年2月1號。我們要再來談東岸商場,這是第三集。
"第一點,為什麼新聞報導很少?為什麼網路風向很奇怪?
答案是,因為網軍費用已經灑下來了,他們編了2000萬在洗地帶風向。
這不是我指控而已,這筆「輿情費」的預算就白紙黑字寫在ROT的案子裡,2000萬,很有得用的了。
所以,你所看到的很多媒體報導、網路留言,或者是明明該出現,卻沒出現的報導,差不多就是這樣來的。"
張之豪還特別恰掉中間的文字,故意只留了輿情這個文字,這段全文是:
為因應契約期間之輿情反映、科技發展、政府政策及其他提升服務品質措施,
民間機構應於許可期間內編列新臺幣2,000萬元以上之輿情經費,
配合機關辦理停車場相關工作事項,並於機關通知之期限內完成。
所以這兩千萬合約不是政府編列、微風也未必已經拿出來,合約目的也不只是為了宣傳跟輿
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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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林右昌時期的促參案就已經在要求參與廠商要編列輿情經費了,
請問張之豪是議員睡了4年都沒在看政府促參契約,現在才醒過來發現基隆市促參案有要求
輿情費?"
→ cloverfan: 還有契約期間太扯啦,又不是全部重蓋,一次給20年,這
→ bramn: BOT還可以50年要不要順便炮一下
→ alin1028: 樓上,高鐵bot還70年,50年太小家子了
推 house40105: 時任台南市長賴清德「海安路地下停車場ROT」20年、「
→ house40105: 台南都會公園博物館園區ROT」50年、「關子嶺勞工育樂
→ house40105: 中心OT」10+10年等族繁不及備載,照這樣賴不是餓更久w
→ IBIZA: 要說做慈善 微風還有慈善基金會咧
→ IBIZA: NET每年80萬提貨券封館讓家扶中心入內換購, 是多慈善?
lescholar: 對 法院認定自助行為很保守 但市府的主
→ lescholar: 張可能是這樣
→ lescholar: 我不覺得會構成強盜 強盜要有不法所有
→ lescholar: 意圖 但毀損罪、民事侵權責任不好說
→ Iraq: 市府跟大日的約有公證嗎,然後不知道有沒有
→ Iraq: 約定得強制執行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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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的合約就是5+3+2, 第五年合約結束時NET要轉移建物給市府
現在NET拒絕履行合約, 主張產權不明, 意圖霸佔基隆人資產
然後有一群基隆人在那邊主張不用急, 應該等打官司
基隆人會希望東岸廣場停擺三五年等打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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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raq: 搞不好大家都想說戰略性模糊自己可以占便宜,結果就是都占不 02/04 13:47
→ Iraq: 到便宜 02/04 13:47
→ iamgaylan: 那棟我印象 天空競技場>誠品>鞋店>夜市>東岸商場 02/04 14:36
→ IBIZA: 其實天空競技場最主要是地質沒人敢保障 02/04 14:41
→ IBIZA: 不然早就蓋大樓了 02/04 14:41
噓 IBIZA: 講了一晚上還是繼續跳針 到底誰跟你說沒企業想進來? 02/04 14:14
→ IBIZA: 我家前幾年就有在廟口商圈規劃都更 想引進美麗華商場 02/04 14:41
→ IBIZA: 美麗華有意願 但土地談不攏 02/04 14:42
→ IBIZA: 其實一開始就說是ROT 也是會有廠商願意來 02/04 14:49
→ IBIZA: 但林右昌就沒這樣做 所以來投標的是停車場業者 02/04 14:49
推 Hamazura: 東岸本來就無法蓋大樓,李進勇時期有評估報告,但被工程 02/04 16:10
→ Hamazura: 顧問公司打槍;因為東岸的本來就是海埔新生地+填海造地 02/04 16:10
→ Hamazura: 張通榮想改建成客運轉運站,結果誠品被趕走,結果大客 02/04 16:13
→ Hamazura: 車根本無法迴轉行駛,玉照真的啼笑皆非 02/04 16:13
→ IBIZA: 無法迴轉這種事情 重建就解決了 02/04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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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snaree2: 還好南鐵凌晨強拆沒問題 1.169.112.248 02/03 12:23
→ lesnaree2: 因為顏色非常正確 1.169.112.248 02/03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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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岸停車場位置在蛋黃中的蛋黃,但卻是大家最不想去停的地方,因為停車的空間太窄,很多人停好車後,居然出不來,甚至從天窗爬出來,寄望新的業主微風廣場來整頓。
東岸停車位 666-464=202 停不到1/3
六合停車位 200-123=77 將近4成
信義停車位 350-147=203 將近6成
成功停車位 447-147=300 將近6成7
信二停車位 510-235=275 將近5成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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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右昌妹妹不忍了!
東岸事件林右昌網軍內鬨
網軍抱怨林右昌妹妹攻擊、護航不夠,遭林右昌妹妹罵「干,我是欠你們嗎」
![https://images.plurk.com/5DPeuhvobzm136Z4yiwzk2.png](https://images.plurk.com/mx_5DPeuhvobzm136Z4yiwzk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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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的合約已經清清楚楚寫地上1-4樓是市府財產了,主富還在合作同意書蓋章說看過也同意契約
"NET在民事的假處分聲請被地院駁回兩次之後,向行政法院聲請的假處分,也被認為不是公法上爭議,裁定將移送給民事庭審理,等於未被受理。
NET陸續向地院及行政法院提出訴訟及假處分聲請。
之前向基隆地院聲請民事假處分,112年11月30日開庭時,法官曾當庭說,這是NET提出的第三次聲請,前兩次都駁回了,要NET補充聲請的必要性何在;後來NET自己在113年1月8日,把這個聲請撤回了。
NET也向行政法院提出假處分的聲請,113年1月29日開過一次庭,2月5日行政法院即表示,將會裁定移送給民事庭審理,等於未被受理。
市政府及簡律師認為,NET已提出三次民事假處分聲請及一次行政假處分聲請,都沒有獲得裁准,顯然法院認為沒有必要性與急迫性;"
推 HSUS: 可能主富自始至終都認為是市府侵害自己所有權,大日沒找它麻 02/06 17:02
→ HSUS: 煩,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所有權歸屬應該不會太難,法院函詢 02/06 17:02
→ HSUS: 應該就會有結果了,但是如果是行政訴訟,那就有得拖了 02/06 17:02
→ HSUS: 整個問題點就是出在主富認為自己是所有權人 02/06 17:04
推 HSUS: 實務這種所有權糾紛,有一部分都是民事訴訟敗訴,就接著提行 02/06 17:17
→ HSUS: 政訴訟 02/06 17:17
→ HSUS: 後面點交,就應該是涉及行政執行的合法性了,有無合乎相關行 02/06 17:20
→ HSUS: 政程序 02/06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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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才去吃了涮樂和牛
那邊馬照跑舞照跳 停車場也能停了 連NET自己店面都照常營運
WHY?
因為 所有租戶都微風換約了
那... 那天晚上破鎖入侵 破了哪裡的鎖?
往三、四樓商場的鎖 NET自己商場在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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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ot改rot案
議會就炒過適法性問題啦
財政部就說沒約定的部分
以投資契約約定
投資契約就說營運期滿
標題Re: [問卦] 基隆NET案,螢真律師也做一集解釋了
時間Mon Feb 12 15:29:46 2024
這次律師真的是有失水準
資料收集真的不夠
1. 他用房東不可以輕易趕走房客這論點
問題是房客不是NET阿
這次換的是往3~4樓的鎖
這棟商場 1樓挑高 所以2樓只有夾層
3~4樓net轉租出去 net自己的店面在一樓
而 3~4樓所有的租客 都跟微風換新約了
雖然沒有公布 不過理論上這邊租客不會反對換鎖
同時這邊馬照跑、舞照跳 大家繼續賺錢
房東大陣仗帶隊真的只換了 往3~4樓的鎖 沒有進去商場 強制趕人
連NET自己都繼續做生意
那 ...租客同意下 房東要換鎖需要房仲同意嗎? 而且這房仲還沒跟房東簽約 還是轉一手的 (NET定位真的很難 你要換保全業者 營建商好像也可以)
2. 他沒提到為什麼假處分令被駁回了"三次"
既然沒有假處分令 為什麼市府不能介入?
3. 別忘了外面就是林市府規劃的公共建設
那座大天橋 要連通這邊三樓
所以大律師的論點是 通通不許動 就算沒有假處分令也沒關係
全部停下來 等產權官司結束再動
你現在動 就是在幫微風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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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傳微風集團每年僅需支付基隆市政府1500萬元的權利金,相較前朝的每年5050萬元,明顯少了許多。謝國樑表示,這完全不是事實,這是最標準的抹黑。
謝國樑說,微風集團與市府簽訂的ROT合約中,包括固定的權利金是每年1500萬元,除此之外,還包括了每年2200萬元的變動權利金、每年1155萬元的土地租金、每年1920萬元的媒體通路回饋等四個部分,換言之,微風每年應支付給基市府的租金總額高達6775萬元。
說白了 這律師連 最早有14家有意願投標
NET去找這些廠商"詳談" 說明有產權爭議讓10家棄權
而自己去投標 這麼"灰色"地帶的話都說出來了
卻不敢說出自己投標多少錢
批踢踢實業坊 - Gossiping
2010年左右義美蘆竹廠的事情也是這樣,仔細去查根本義美方面就沒道理,但是綠色的就要在那邊跟義美一起鬧,然後接下來大埔案,完全一樣味道,講事情不論規定或約定,直接訴諸情緒詞彙,可笑至極。
前例在前,民進黨含其信徒讚聲的東西我基本都先推定是放屁,稱為推定當然容許反證推翻,但是民進黨一方要是可以舉的出有意義的反證應該就不用在那邊循非法律手段鬧,直接上法院解決就好。
@ncyc on Plurk
文獻回顧
義美南崁廠違建 桃縣府拆定了 - 焦點要聞
監察院針對義美土地自八十六年地上物完成徵收後,遲遲未依水利法相關規定執行拆除提出糾正案,於今年七月對縣府提出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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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太慢拆還被監察院糾正,然後當時綠色的怎麼操作這個問題?
無非以前用側翼文人出手現在政治人物自己跳下來而已,哼。
joh: 臉書上面寫的,都忘記net的數字不比微風好的原因,微風的變動 02/21 14:42
→ joh: 至少未來的錢會比較多,net完全就固定,最後當然微風這邊過來 02/21 14:42
→ joh: 的錢會比較多,有什麼好凹的
money5566: 有個很好笑的,提舊合約收入都是土地租金加固定權利金 02/21 14:50
→ money5566: ,新合約就完全忽略土地租金,只跟固定權利金比較
rain0212: 金雞母...當時根本打掉變成道路最好...一樣的東岸商場 02/19 21:53
→ rain0212: 內容我就不信現在東3東4的樣子當時不能一起跟港務連結!
雲基隆人很關心 很好啊
歡迎來基隆東岸走走
親眼見識
什麼叫做悲劇的停車場 (再次強調我09年小yaris停好是出不去的狀態)
什麼叫做馬照跑、舞照跳 沒有一家商店被趕走(連NET自己都在經營)
什麼叫做公共工程的天橋要連通這裡
親眼看看東岸的重要性之後
再想想要把所有工程、商家、停車場停下來 等多久?
等一個"協力商" 在沒有經過招標、市府土地蓋商場營運、沒有付土地費用
然後永久擁有產權的這個主張被法院判完了 才重新開始
這對市民有多傷.....
大略看完這份的感想是,看起來這份是基隆交通處在進行計劃案前的委託研究報告書,報告的時間是在 2023 /11 ,市長或交通處的確是有可能依照這份報告書選擇了其中一個方案,也就是方案八。
持平來說,如果選了這個方案,依照預算表來看,固然說起來變動權利金收不了多少錢,但反過來看,其實微風一年也賺不了多少錢,前六年都在賠錢,最好的狀況下,一年也只淨賺一千多萬。
報告書個人是覺得寫得不錯,把很多停車場的缺失、修繕計劃等細節都寫出來了,尤其考慮到蠻多充電樁的問題,推薦閱讀。
Facebook公告「基隆市東岸及信二立體停車場ROT案前置作業...
roxinnccu 「債之關係相對性」,有什麼意外的;
最好承辦律師沒念過這句話,只怕國考解題也會這樣寫,偏要在那邊講那些五四三的...
roxinnccu
法院拍賣才要法院點交,基隆市政府這叫...屋主換鎖。
棍,其實法院所謂點交最具體動作通常也就是換鎖。
@ncyc on Plurk
西門町的土地跟建物皆屬台北市政府,北市府租給「柯達百貨公司」,柯達百貨再轉租給NET,然而租約在 2011 年 12 月 31 日到期時,NET 卻不肯搬離,台北市府兩度申請強制執行,直到 2016 年 NET 才搬離該地。
謝國樑轟NET租約到期耍賴非首例 曾霸占北市府財產拖5年才搬離
傳出就是因為當初承租3層樓,月租僅110萬,每年僅1320萬,租金比當地行情少3分之1
2011
若以西門町現在的市場行情及地段,加上這棟建築物上方的兩塊看板,一個月租金收益大約就有300萬,但是市府長期用較低的公告地價的5%出租,一個月租金收入18萬9,價差將近17倍!原屋主早期佔建市產蓋的房子,竟然一過就是40多年,而市府原本可以公務用途要求拆屋還地,但是40幾年來一直不做積極的規劃
Facebook西門町1坪920元 被批賤租市產
西門商圈成都路12號共有4家投標,Nike願意付年租金3706.66萬元,出價最高,3年共要付租1.1億元給北市府,前一個租客NET則以年租3336萬元敗北
同時換算單坪租金達18000元,先前NET的租金單坪僅12000元左右,一口氣就漲了5成。
原文網址: 西門町NET換喬丹! 北市笑納1.1億租金 | 好房網News
西門町NET換喬丹! 北市笑納1.1億租金
據蘋果日報報導,西門商圈成都路12號建物為3層樓,使用面積約215坪,土地約83.5坪,原本是私人建物占用市有土地,屋主在2010年將建物還給北市府,當時NET已經承租,北市府就依照原本的租約繼續出租給NET,接著到了2016年北市府重新招租,在多家運動品牌的爭奪中由Nike拿下,一租3年
原文網址: 西門町NET換喬丹! 北市笑納1.1億租金 | 好房網News
西門町NET換喬丹! 北市笑納1.1億租金 ![https://images.plurk.com/huNdkd67UL2G3jhPZlktI.png](https://images.plurk.com/mx_huNdkd67UL2G3jhPZlktI.jpg)
這個是時間序。
105年1月1日大日和基隆巿府簽OT案。
105年1月30日大日將商場轉租NET營運。
106年2月取得增建建照。
107年2月取得新建物的使用執照。
如果以大日公司的講法,基本上NET宣稱『獨資興建』的部份,大日公司己經折讓租金近
一億元給NET。所以綜合以上的說法,上述巿府短收2.2億元的租金,應該是針對新建物的
折讓,結果NET反過來告基隆巿政府侵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