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成功的鳳凰水鬼
11 months ago @Edit 11 months ago
我覺得奇特的是,討論議題的時候有人一開口就指責他人不能接受和包容不同的聲音,但是卻沒有想過憑什麼別人非要接受你、包容你,以及究竟你的主張和價值觀有沒有資格被接受跟包容;如果你們的主張建立在侵犯了他人的自由、歧視、踐踏歷史的傷痕之上,那我不知道我為甚麼要接受和包容這些狗屁,就像黃國昌說過「侯市長,我也認識他,他不是壞人,是很正直勇敢的警察」你還能愛他的話,那我即使能夠也不爽包容你。
賀瓏夜夜秀這次來賓的言論搞成那樣只是剛好而已,你一個把看不過去的群眾留言贊助商使贊助商表態,類比成看見辱華的小粉紅逼人道歉的人,到底憑什麼要別人的接受?
把捍衛人權抵抗歧視的行為類比成小粉紅那種低級行為的想法,怎麼還有臉要別人包容?打從一開始就侮辱他人成小粉紅的是你啊,任憑一個生活在自由社會的人都明白被類比成小粉紅是多羞辱的事情吧。
用惡意取笑他人來賺取金錢的行為被抵制有任何問題嗎?至少我看不出來。

廠商有被逼迫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不然不准在台灣賣產品了嗎?不然哪裡相似了?

所以看見有問題的言論我們都只能閉嘴,最好都不准向贊助商反應,繼續讓贊助商贊助那些會講歧視言論的公眾人物,讓他們繼續賺錢繼續有聲量散播他們的歧視和惡意,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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