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torneychien
15 years ago
昨天去辯護一個法律扶助的案子,簡單的說就是青少年爭風吃醋打架,但因為拿了告訴人的手機避免他報警,開庭中,承審法官希望傷害的民事部份雙方可以和解...無奈被告們連告訴人所要求僅六千元的賠償都無力支付...最後我心一軟,跟另一個扶助律師,一人出三千,當庭解決了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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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這事父母都不知情嗎?還是說連父母都無力支出這筆費用... :-(
蜘蛛精!
15 years ago
雖然你是好心,但是這樣的好心腸,我不是很認同
蜘蛛精!
15 years ago
真正該受到責罰的人,並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老是會覺得有人幫他們承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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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el
15 years ago
呵呵.當調解人員有時候要自掏腰包. (LOL)
attorneychien
15 years ago
我總是覺得律師是要幫當事人解決問題
我只希望不會只是治標而不治本。畢竟如果這些青少年沒有因此學到教訓,還是繼續這樣下去,你下次掏的可能不是和解費,而是奠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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