喆學家
15 years ago
另一堂通識! 民法實用...槓!真實用..我去上的第一節談未滿20歲的一些民法上的時用例子,挖勒...我21歲,來不及了-.-" 第二節講等親問題,說什麼有沒有可能斷絕父子關係? 討論這作啥,是在勸導喔。還有就是...那個一直調戲姪女的,教授說六等親以內不能結婚,收手吧你。
糞怒青年
15 years ago
記得帶 孫子兵法界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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