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律師小小羅 正在
15 years ago
再按大法官解釋憲法案件,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人三分之二之同意,方得通過。但宣告命令牴觸憲法時,以出席人過半數之同意行之。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人過半數之同意~準此規定~小弟衷心期盼大法官能正視避免國人分裂加深的問題~
建寧公主
15 years ago
大法官請快改邪歸正吧
Dr. 西爾爾克
15 years ago
大法官並不care國家分不分裂... 他們只care "中囯" 吧... B-)
你想的美
15 years ago
生囝師仔,飼囝師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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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gods
15 years ago
Taiwan gods bl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