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HSDVD 分享
15 years ago
「不幫我打手槍 明天別上班」 銀行色經理 拐美眉行員 借別墅猥褻=這種人應該公布姓名照片!只是這樣會害到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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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新聞還沒判刑確定呀~不公佈是正常的
LaDisai
15 years ago
這種人拖去槍斃好了!
VHSDVD
15 years ago
rayevo:只是確定判刑後,媒體是很少會報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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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魔...切雞雞
VHSDVD: 是呀!但是這種東西要好好調查再說
我很想寫一篇有關我朋友的小說
VHSDVD
15 years ago
rayevo: 寫!
芳妮艦長
15 years ago
是說經理都已經騙上床了卻只要求打手槍...(鼻酸)
他就是被女朋友的小孩誣告性侵,結果工作丟了,一直受到與論壓力,搬家、換工作,兩年的訴訟下來,最後瘦了十二公斤
遇到這種社會案件,當然誣告的算是少數,甚至一般的案件也是誣告的比例少,但是不是犯罪可以毀了一個人,誣告跟與論也可能毀了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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