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t 超不爽 一個簡單的業務是要交多久 怎麼說都有你的理由 啃
latest #34
照規定來還是會被刁難 承辦人怎麼可以令人討厭到這種地步
差點不給放 科長還在我的假單上註明以後要避免役男放超過五天避免業務上交接的不便
明明科長才剛放兩個禮拜的假=_=我只放不到兩個禮拜
每個管幹走他們都要一直壓縮一男生存空間 真的很機車
1978..稱姐應該不為過
跟我想的一樣 到時候桃園役男搞不好都沒福利 還要加上爛宿舍 雖
啃 我剛才聽猶啟說什麼彥政條款這根本是針對我 怎麼換了一個科管 待遇差那麼多
把我跟舜捷歸為同一類了 真的是很不爽明明都照規定來了 還要訂一堆內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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