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KIKI屋也太可怕了吧~~以後絕對不能PO文說哪家餐廳不好吃ㄚ! 小心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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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上次去台茂歡影城不給我帶茶進去是怎樣.....我又不敢說大家不要去喔~好爛之類的...免得被告=.=
就算被告也沒差吧 , 我記得之前有判例,消費者陳述心得分享不算妨礙名譽之類的所以無罪!!
你現在才知道這個新聞,我之前明明早就貼給妳看了!!!
HiRog說:我記得之前有判例,消費者陳述心得分享不算妨礙名譽之類的所以無罪!!
妳MSN訊息也可多多傳錯人一點阿,我想看笑話我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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