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時報》刊登了一篇文章,講述了一個因殺害兩名婦女而入獄數十年的人,在獄中"認同"自己是一名女性,在83 歲時獲釋,不顧工作人員和其他婦女的反對,在一家婦女專用庇護所度過了一段時間,幾週後又斬殺了另一名婦女,現在因為"認同"自己是一名女性而被關進了紐約的一所女子監獄。

她說:"顯然,他的感受和身份遠比其他所有害怕他的婦女重要得多。"

根據"女人 = woman"就是 "任何說自己是女人的人" 的規則,這個連環殺害婦女的兇手的"感情和身份"比"所有其他被他嚇壞了的女人"更重要,幾週後他又斬殺了另一個女人,這個"女人"和任何生為女性的人一樣都是女人。

這就是今天的跨性別運動所代表的、所推動的、在越來越多的管理機構中得到國家祝福而獲得的,並打算在地球上的任何地方強加於人的東西。」 筆記。 #性別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