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喉案被害國中生搶救不治 行凶學生不排除改以殺人罪送辦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不可處以死刑。
「無法律即無罪犯;無罪犯即無刑罰」乃法治國家的基本原則,另我國刑法第1條亦規定:「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亦同。」因此,行為人是否犯罪,因從其行為是否該當刑法處罰之構成要件、且無任何阻卻違法事由,並具責任能力的情況之下方屬犯罪,而所謂「責任能力」之具備,我國刑法規範是滿18歲者為完全責任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