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周末好。。。因為這周很忙沒有時間把這張柯文哲的地價稅單好好看一看,剛剛噗友的噗正好有這張稅單,就看了一下,並跟大家報告一下我看到甚麼。(不是鬼啦!)

首先各位可以看到這張地價稅單土地面積是481平方公尺,約140坪,這跟大家說的柯文哲土地有一兩千坪不符,那這是甚麼?

該稅單上的地被認定為一般用地(非農地)。合理猜測是該樓房跟附加物部分。然後管理人柯文哲,因為稅單是寄給他,不是其他土地共有人。可見柯文哲(或說是柯媽或柯爸)在這土地購案是屬主導地位

這個地價稅稅額是以一般土地的千分之十來計算, 而非以農地非農用的千分之二十來計算,其中奧妙之處我就不懂了。

對了,該地其他一千多坪的地價稅單在那裡?還是根本沒有那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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