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偷偷說
賴清德老家公益信託 會計師:違建恐有困難 | 聯合新聞網「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主持會計師洪連盛表示,公益信託要求受託人只能是金融機構,也就是銀行。

但銀行的專業是管錢,不是管理不動產,實務上銀行只願意接受金錢的公益信託。

若是不動產做公益信託後供大眾使用,因為要由銀行擔任受託人,不動產要移轉給銀行,而銀行要另外派人管理此不動產,例如讓它成為營運良好的礦工生活紀念館。

洪連盛認為,銀行應該不太願意,再加上因為違建是有疑義的不動產,銀行就更不願意受委託。」

所以…
如果有銀行願意不顧常例和合理性接受委託,算不算是違反常態,被金管會列案調查啊?
我記得公務人員貪污治罪條例的範圍除了圖利特定/不特定人之外,也包含收受不對等利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