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那些理盲又濫情的白藍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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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署表示,廢礦區的居住事實認定,與台灣礦區開發及全國廢礦的發展歷史有關,過去礦區建物在礦權被廢止後,政府未能即時將分區進行更正,造成民眾喪失合法房屋權益,與新北市工務局所認定的傳統違建概念相反。

國土署表示,廢礦區的居住權非傳統違建觀念,中央會保障其原有合法居住權。

國土署也說,對於新北市地政局願意正視礦權廢止後既有居住權問題,中央表示肯定並將予以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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